然而,近幾年有些學者估計中國的真實失業率遠遠高於官方的登記失業率(最低估計為8%,最高估計甚至達到20%)。誠然,由於人們進入和退出勞動力市場十分頻繁,以及對失業者和非勞動力的界定十分困難,導致失業率統計存在一定的高估或者低估現象,但如此懸殊的差距無法用正常的統計誤差來解釋,只能說明現行的中國失業率統計存在重大遺漏和缺陷。
這個缺陷就是目前中國僅僅統計和公布城鎮登記失業率,沒有統計和公布國際通行的調查失業率,而城鎮登記失業率不僅已經與時代脫節,同時又存在著嚴重偏差和低估。
中國城鎮勞動力的失業登記制度初始於20世紀70年代末,當時稱為“待業登記”,那時所有的城鎮無業者都必須到政府勞動部門登記,處於就業等待期的勞動者即登記為“待業”。1994年,“待業登記”更名為“失業登記”。除了出於就業培訓和就業服務的目的,統計登記失業率其實更多是從社會保障的角度出發,因為登記失業率與領取失業救濟與低保補助密切相關,而並不是完整的體現勞動力市場現狀的經濟統計指標。
比如,現行登記失業率統計指標體系僅有登記失業人數和登記失業率兩個指標,除了有按省份和城市分組的數據外,幾乎難以獲得按性別、年齡和職業等分類的結構性失業數據。
更嚴重的還是登記失業率的低估現象。一方面,它沒有包含農民和進城農民工,無法反應大量農村人口的失業狀況;另一方面,它僅包括城鎮本地戶籍的失業人員,遺漏了下崗失業人口、未就業的大學生以及外來城鎮人口等等,而且登記失業率將統計的年齡上限界定為男50歲、女45歲,這也將漏掉一部分人口。登記失業率的低估帶來了看似自相矛盾而令人啼笑皆非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