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近來鄧玉嬌案真相的揭露,還是多名學者的“抄襲門”,都是網絡傳達民意、推進對話的絕好樣板。而眼下中國民眾的抵制西方媒體對新疆暴力事件的“妖魔化”報道,都充分彰顯了網絡公共領域的的空前凝聚力。
不過,在中國現行機制下,傳統紙質媒體以及電視媒體才真正具有話語權,其聲音也才真正具有公共領域的“意見公開市場”的功效。然而,近六成(56%)經常在網上發表意見的網民幾乎不可能擁有官方媒體上的話語權,更遑論其在現實中的意見表達渠道暢通了。
中共建政60年以來,在較長一段時期是以“人民”這一政治性極强的概念概括公眾,近年來隨著中國構建法治國家進程的加速,“公民”作為法律意義上的概念得到更多專家學者乃至平民的認同。在這一過渡過程中,網絡承擔了漸進民主的重要“政治任務”。不過,筆者以為,單一的發聲渠道,絕不可樂觀地認為是公民社會來臨的先兆。
呱呱墜地的新生社會力量,在站穩之前,即遭利用、進而産生負作用,終于難逃“曇花一現”的厄運,在中國歷史上有太多的先例。但無論如何,網絡民意的張揚暗含著公民社會的基本精神,網絡為中國構建公共領域,構建公民社會提供了一個重要途徑。但願這個基於虛擬的網絡公民社會,能夠最終在現實中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