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政治定位的表述及其意義
(一)兩岸政治定位表述
筆者認為,兩岸政治定位不妨如此表述:包括大陸和台灣在內的中國是一個存在政治對立的國家,兩岸長期的政治對立在不同時期突出表現為政權之爭、政府之爭、國家之爭以及和平發展的合作鬥爭。長期以來,形成了對內一國兩區,地位對等;對外一國和一區,互為補充的兩岸現狀。兩岸均有消除政治對立,實現國家統一和民族復興之責任。
(二)政治定位是兩岸合情合理政治安排的基礎
上述表述包含了三點:第一,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第二,兩岸政治關係的實質是政治對立;第三,國家統一是消除政治對立。這三點,包含了兩岸在此問題上的共同點,結構性矛盾和分歧。需要我們用更確切的論述回答什麼是統一,國家尚未統一前是什麼時期,雙方實現妥協的要點何在。
筆者認為,兩岸政治定位的目的是增進互信、籌劃未來,是“求同”而非標榜“異”。今天之所以尋求兩岸政治定位的共識,是為了在這個基礎上達成和平協議,對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如果沒有雙方合意的政治定位,大陸擔心開放台灣的國際空間會造成國家分裂,而台灣則擔心被大陸“統一”。其實,“統一”在港澳問題的解決上已經表現出與大一統不同的特色,在兩岸消除政治對立實現的國家統一中將會有更大的想像空間。這個空間需要兩岸長時間的磨合去探索,而在此之前,雙方合意的政治定位是極為必須的。
回顧人民主權時期的中國歷史,民國肇造,北京政府與廣州政府就以政治對立的面目展現於神州大地,最終通過北伐戰爭的方式消除了政治對立,實現了國家統一。抗戰結束後國共兩黨的政治對立更是用戰爭的方式形成了持續至今的兩岸政治對立局面。中華民族在短暫的人民主權時期的歷史中歷經坎坷,至今尚未實現妥協之共和,自治之民主。
今天,兩岸經濟飛速發展,民智全面開化,兩岸領導人用和平發展的方式逐步融化兩岸政治對立堅冰的願力已然發揮作用。未來,以獨立自由之人格、謀和平發展之兩岸、求民主共和之統一、圖繁榮富強之民族復興的責任落在兩岸這一代人的肩上。我們當以美國制憲者的責任感和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雙方胸懷、視野、格局來踐行兩岸政治定位、和平協議和國家統一的事業,以中華文明的智慧尋求兩岸政治定位的妥協及兩岸融合的規則,這是作為炎黃子孫的中華民族後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之所在!
註釋
①胡錦濤:《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新華網,2013年11月27日檢索。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2/31/content_10586495_2.htm.
②許宗力認為1991年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已把“中華民國”主權限縮於台灣,從而從“中華民國憲法”在原來的中國土地上已經有了兩個國家,兩岸關係為兩國關係。許宗力:《憲改後兩岸關係的法律定位》,收錄於耶魯兩岸學會編《邁向21世紀的兩岸關係》,1995年版,第80-99頁。另有其他學者也有類似觀點。
③蘇永欽著:《尋找共和國》,元照出版社,第2008年版,第6頁。
④楊開煌:《兩岸政治定位的分析》,載張亞中主編:《兩岸政治定位探索》,台北兩岸統合學會出版,2010年6月版,第392頁。
⑤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副所長朱衛東研究員形象地稱台灣為“分裂的共同體”。
⑥胡錦濤:《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新華網,2013年11月27日檢索。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2/31/content_10586495_2.htm.
⑦楊開煌教授在2013年10月的首屆兩岸和平論壇的即席發言中曾經對前三個階段做過相關表述,筆者基本贊同楊教授的分段主張。
⑧金觀濤、劉青峰:《觀念史研究:中國現代重要政治術語的形成》,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11頁。
⑨參見李家泉:《關於台灣的政治定位》,blog.china.com.cn/spl/lijiauan/150106131148.shtml,2007年9月26日。
⑩參見包宗和、吳玉山主編:《重新檢視爭辯中的兩岸關係理論》,台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版,第三章《分裂國家模式之探討》及第四章《兩岸關係的規範性研究—定位與走向》。
⑪此二種觀點為張亞中教授所主張,參見張亞中主編:《兩岸政治定位探索》,台北兩岸統合學會出版,2010年版。
⑫此觀點為楊開煌教授所提。參見楊開煌:《兩岸政治定位的分析》,引自張亞中主編:《兩岸政治定位探索》,台北兩岸統合學會出版,2010年版,第397-401頁。
⑬金觀濤、劉青峰:《觀念史研究:中國現代重要政治術語的形成》,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224頁。
⑭劉國深教授的“球體理論”對此問題有清晰的論述。
⑮中國社科院台灣研究所彭維學研究員在其《和平發展時期的兩岸政治關係探析》中論及,在相關會議中提出。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4年1月號,總第19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