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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APP誘導重複消費,唯利是圖
http://www.CRNTT.com   2021-04-20 10:07:18


  中評社北京4月20日電/ 據紅網報道,數字時代,人們為藝術作品版權消費的意識逐漸增強,但在數字音樂領域出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同一個用戶重複花錢購買同一個作品,重複頻率從數十次到數十萬次不等,也就是說,如果花2塊錢可以購買並聽一首歌的話,有的消費者在一首歌上花了幾十萬元。奇特的消費浪潮背後不僅是粉絲的非理性消費,另一方面,音樂app也在煽風點火,誘導重複消費。

  在版權意識逐漸普及的大環境下,無論是體育比賽,還是電影,相應軟件商購買後即可在平台內上線,一旦消費者購買,原先的購買頁面便不再出現。然而在某些音樂類APP中,付費的界面並未伴隨著消費而消失,不僅如此,頁面還會根據購買數字專輯數量的多少列出冠,亞,季軍榜單。一串串數字和虛擬頭銜的背後不僅是消費者金錢與精力的付出,更是有關平台填不滿的欲望黑洞。

  實際上,數字專輯的重複購買在很大程度上與粉絲經濟相勾連。隨著近兩年選秀節目的興起以及飯圈文化的衝擊,為愛豆打榜買榜已經成為追星中的家常便飯。而作為檢驗流量歌手業務水平以及人氣的指標,數字專輯的銷量成為粉絲們追星的主要任務,為迎合粉絲們的心理,購買專輯之後的特殊“服務”出現了,“專屬銘牌”、“鑽石唱片”、“黃金唱片”等層出不窮。

  這場盛大的狂歡,似乎誰都沒有吃虧:當紅偶像們和有關平台賺得盆滿鉢滿,而粉絲們也收獲到精神上的滿足感。殊不知這條產業鏈的黑色之處:據調查,粉絲中的絕大多數是中小學生,她們分辨是非的能力較弱而又具有一定的零花錢,在音樂平台的誤導下很容易衝動消費。不僅如此,知識產權專家認為,音樂APP利用粉絲的打榜心態,而重複購買專輯所獲得的利益屬於不正當收益,這與重複購買同一款實體CD不同,前者消費沒有獲得相關兌價物,而後者則兌價獲得了CD的物權。

  粉絲喜歡偶像、支持偶像本無錯,但其心理不應被某些唯利是圖的平台利用。面對潛力巨大的數字音樂市場,相關部門應提高行業監管力度,樹立行業規範,嚴格整頓市場風氣,為創作者創造一個良性競爭的環境,為消費者提供一個理智、健康的音樂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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