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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改革增地方財政收入
http://www.CRNTT.com   2019-10-13 10:37:12


  中評社北京10月13日電/ 10月9日國務院發布《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保持增值稅“五五分享”比例穩定,調整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制,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三項改革措施。其中,前兩項改革措施是增值稅改革的延續,第三項關於消費稅改革市場較為關注。

  此次消費稅的改革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徵收環節後移,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徵收。二是穩步下劃地方,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增量部分原則上將歸屬地方。

  最先實施消費稅改革的商品範圍較小。“方案”提出,先對高檔手表、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等條件成熟的品目實施改革。中國目前對15類商品徵收消費稅,包括煙、成品油、小汽車、酒、貴重首飾珠寶、摩托車、高檔手表、高爾夫球和球具、遊艇、高檔化妝品、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鞭炮煙火、電池、塗料等。其中,煙、油、車、酒四類商品貢獻近99%的國內消費稅,此次改革並未包括。

  消費稅是中國第四大稅種,將消費稅增量劃歸地方將拓展地方政府收入來源。2018年國內消費稅1.06萬億元(人民幣,下同),約佔當年稅收7%,是中國稅收中僅次於國內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第四大稅收來源。此外,進口貨物也要繳納消費稅。2018年進口產品消費稅、增值稅合計1.68萬億元,考慮消費稅僅對部分商品徵收,1.68萬億元中可能只有一小部分來自消費稅。目前消費稅收入全部歸中央所有,將增量消費稅下劃地方將為地方政府帶來新的收入來源。

  改革範圍逐步擴大

  商品從出廠開始,經過流通環節,最後到零售環節,銷售價格會逐步上升。如果稅率和計稅方式不變,將徵收環節後移會增加消費稅稅額。生產廠商由於直接稅負下降會在短期內受益,但消費稅上升會抑制最終消費和商品銷量。消費稅除了為政府提供收入,還具有補償外部性和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能。消費稅主要針對具有負外部性和高收入群體消費的特定商品徵收,擴大消費並不是消費稅改革的重點目標。

  未來消費稅改革範圍可能逐步擴大。由於下游批發零售商數目遠多於生產廠商,將徵收環節後移會增加納稅人戶數、提高稅收徵繳成本。“方案”提出,“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將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徵收”,“具體調整品目經充分論證,逐項報批後穩步實施”,“結合消費稅立法對其他具備條件的品目實施改革試點”。筆者預計消費稅改革會是一個穩步推進的漸進過程。

  消費稅稅收法定仍待落實。目前中國有關消費稅的法規是2008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19年財政部立法工作安排提出力爭年內完成增值稅法、消費稅法、印花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土地增值稅法、關稅法、彩票管理條例(修訂)的部內起草工作,及時上報國務院。目前尚未公布新的進展情況。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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