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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總工會:勞動報酬占GDP比例連降22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12 11:30:20  


  中評社北京5月12日電/中華全國總工會集體合同部部長張建國日前接受中工網採訪時表示,當前備受關注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關鍵在於提高工人待遇。張建國稱,當前勞動關係矛盾增多,預示著盡快出台政策措施,切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已經刻不容緩。

收入分配已成影響社會穩定重要因素

  《新京報》報道,張建國分析稱,近些年來中國出現了一些由勞動關係矛盾引發的群體性極端事件,如“通鋼事件”以及部分地區“出租車停運事件”,其重要原因是普通職工的收入水平低、福利待遇差,“據前兩年的不完全統計,因收入分配和保險福利問題引發的勞動糾紛占勞動糾紛的65%以上,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

  根據他列舉的數據,中國居民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達到56.5%的峰值後,就持續下降,2005年已經下降到36.7%,22年間下降了近20個百分點。而從1978年到2005年,與勞動報酬比重的持續下降形成了鮮明對比的,是資本報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個百分點。

  全國總工會近期一項調查顯示,23.4%的職工5年未增加工資;75.2%的職工認為當前社會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職工認為普通勞動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

部分企業經營者抵觸工資集體協商

  目前,工人提高待遇最有利的工具為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截至2009年,全國簽訂集體合同124.7萬份,覆蓋企業211.2萬個,覆蓋職工16196.4萬人。

  但張建國也在採訪中坦陳,目前推動集體協商機制建設還存在諸多困難:一是有的企業經營者認為集體合同會束縛自己,害怕集體協商會帶來麻煩,因此有抵觸情緒;二是一些工會幹部認為自己受雇於企業,開展集體協商無能為力;三是一些職工對集體協商不太關心,自我維權意識還不夠。

收入低待遇差導致招工難

  針對今年年初以來,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出現的“民工荒”,張建國認為 “招工難”的本質是企業利潤在經營者和勞動者之間的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是一種畸形社會財富分配方式的直接體現,說明普通職工在收入分配上嚴重缺乏話語權。

  張建國稱,全總已經注意到,出現“招工難”的企業一般是處於產業鏈低端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在這些企業中,普通職工待遇低主要表現在勞動時間長、收入水平低以及工作條件差,“一些企業超時加班已成為普遍現象,特別是有些外貿訂單類企業,在生產旺季,普通職工一天要工作10至12個小時,每月加班超過法定的36個小時的現象也比較多。”

  根據國家統計局此前發布的《200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以受雇形式從業的外出農民工平均每個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小時。其中,每周工作時間多於《勞動法》規定的44小時的占89.8%。收入方面,2005年廣東省總工會調查顯示,珠三角地區農民工月工資12年來只提高了68元,超過一半的進城務工人員只能靠加班加點獲取更多一點的工資收入。

20省份年內調最低工資

  今年1月22日,江蘇率先宣布,自2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從850元調整到960元,漲幅約為13%。之後,浙江、廣東、福建、上海、天津、山東等陸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過20%。

  4月23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言人尹成基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一季度有7個省份已對最低工資標準做出調整,其中,最高檔平均調整幅度達17%左右,還有20個省份計劃將在2010年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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