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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過反海盜法 繼續鬆綁自衛隊海外行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21 10:30:09  


這張3月28日在亞丁灣拍攝的照片顯示,日本海上自衛隊的“十和田”補給艦(左)在為“五月雨”號驅逐艦(右)加油。新華社
  中評社香港6月21日電/日本國會眾議院19日表決通過《應對海盜法》,從而為日本政府派遣自衛隊打擊海盜提供了法律依據。日本一些媒體認為,《應對海盜法》進一步為自衛隊走出國門“鬆綁”,並為自衛隊借打擊海盜之名、主動出擊留下“法律空子”。 

  新華網報道,日本政府去年底著手制訂派遣自衛隊艦船前往索馬里海域的計劃。今年3月,根據防衛大臣浜田靖一的命令,日本海上自衛隊的“漣”號和“五月雨”號兩艘驅逐艦趕赴索馬里海域,為日本商船提供護航。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日艦首次在海外擔負海上護航和警備行動。 

  浜田當時下令派遣艦船出海護航的法律依據是《自衛隊法》中有關“海上警備行動”的條文。不過,在派兵前往索馬里打擊海盜問題上,這一條文有被“過度”解釋之嫌。 

  “海上警備行動”的原定範圍限於日本領海及其周邊海域。自衛隊所能採取的“行動”僅限於保護懸掛日本國旗或搭載日籍人員,或由日本公司運行的船只。此外,在武力行使方面,自衛隊只能在“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難”情況下,才獲准使用武器。 

  為避免這種情況,日本政府和執政的自民黨一心想通過一個永久法,為自衛隊出海打擊海盜提供法律依據。 

  日本國會眾參兩院19日投票表決《應對海盜法》。今年4月,法案已在執政黨控制的眾議院獲得通過。但在19日投票中,反對黨控制的參議院阻止了這一法案通過。當天下午,執政黨憑借多數地位,在眾議院再次投票,強行通過《應對海盜法》。 

  根據日本法律規定,眾參兩院在法案成立上結果不一時,以眾議院再次表決結果為最終結果。 

  突破 

  相比“海上警備行動”,《應對海盜法》在派兵程序、護衛對象、武力使用等方面有實質性突破。 

  首先,在派兵程序上,這一法律規定,在公海或日本領海上發生的海盜行為主要由海上保安廳負責處理。但如果防衛大臣認為海盜威脅超出海上保安廳的應對能力,就能在獲取首相認可後下令派遣自衛隊。 

  民主黨為首的反對黨提出,派遣自衛隊應事先得到國會批准,但這一法規賦予政府先斬後奏的權力,政府只需在派兵後或打擊海盜任務結束後向國會報告。 

  新法案還意味著,只要日本政府打出打擊海盜的旗號,就能隨時向海外派遣自衛隊。 

  其次,新法案把自衛隊艦船護航對象擴大到與日本無關的外國商船。 

  反對聲音質疑說,這意味著自衛隊今後在海外執行任務時,能夠“不請自來”,“趕著去護航”外國商船。這實際上是為自衛隊在海外擴大行動範圍提供“法律空子”。 

  第三,新法案放寬了自衛隊在海外使用武器問題上的限制。自衛隊艦船因此能對“不聽從命令”的海盜船只展開追擊和殲滅。 

  啟動 

  《應對海盜法》通過當天,防衛大臣濱田靖一發布命令,要求自衛隊準備向索馬里附近海域派遣第二批艦隊。 

  日本共同社報道,第二批艦隊由駐扎在長崎縣佐世保海上自衛隊基地的驅逐艦“天霧”號和“春雨”號組成。這2艘艦只將於6月底起航,預計7月中旬抵達索馬里海域,替換今年3月派出的“漣”號和“五月雨”號驅逐艦。 

  第二批艦隊出發時仍以“海上警備行動”的名義前往索馬里海域,但自7月下旬起,將根據《應對海盜法》開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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