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0日電/據解放軍報報道,近日,經中央軍委批準,總政總後聯合下發通知,大幅提高基層軍官崗位津貼標準並擴大享受範圍,建立建制旅團級單位領導職務軍官崗位津貼制度,調整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社會保險制度。這是繼去年全軍工資制度調整改革後,軍委、總部送給廣大基層幹部的又一份厚禮,是關心基層、增強部隊凝聚力戰鬥力的又一項重要舉措。
調整基層軍官崗位津貼標準和享受範圍。為激勵基層軍官安心基層建功立業,決定從2007年7月1日起,排職、連職軍官在現行崗位津貼標準基礎上,分別提高140%和150%。同時,對營職軍官享受標準作了相應調整,並將在建制營或相當建制營的分隊未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專業技術軍官納入享受范圍,使基層軍官崗位津貼標準和享受范圍更加符合部隊實際。
建立建制旅團級單位領導職務軍官崗位津貼制度。為加強一線指揮部建設,提高基層建設質量,決定從2007年7月1日起,建立建制旅團級單位領導職務軍官崗位津貼制度,對享受對象和津貼標準作了明確。這一制度的建立,有利於更好地貫徹按勞分配原則,進一步增強旅團軍官的事業心責任感。
調整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社會保險制度。為解決無工作隨軍家屬生活困難,促進基層幹部隊伍穩定,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確定的原則,參照全國省會城市失業保險金水平,決定從2007年1月1日起,調整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基本生活補貼標準,並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相應調整這部分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另外,考慮到隨軍遺孀和1955年前後復員女同志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對她們的生活補助費標準也作了相應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