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8日電/18日從在西安召開的2011年度西北地區土地督察工作聯席會議上獲悉,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2010年通過土地督察工作,追繳土地出讓金6.12億元,西北地區173名黨政官員因土地違法受黨紀政紀處分。
新華社報道,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局長楊璐表示,2010年國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共撤銷廢止各類違法違規使用土地文件44份,拆除違法建築2.8萬平方米,沒收建築5萬平方米,罰沒款6321萬元;追繳土地出讓金6.12億元,西北地區173名黨政官員因土地違法受黨紀政紀處分,2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對於重點城市的例行督察要兩年覆蓋一次,一般城市五年覆蓋一次,西北地區的重點督察城市包括西安、寶雞、烏魯木齊、蘭州等9個。在2009年和2010年,西安局分別對寶雞市和西安市進行了例行督察,僅寶雞市就因土地違法問題落實黨政紀處分147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2人,追繳土地出讓金5.2億元。
楊璐說,按照國家土地總督察批准的例行督察計劃,2011年全國將對64個地級以上重點城市開展例行督察,西安局將對包括咸陽、榆林、蘭州、烏魯木齊等6市開展例行督察,在既保經濟發展,又保耕地紅線的前提下,實現土地的效用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