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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外界公開的激光武器。 |
激光武器的不斷成熟後,打擊目標會更遠
主持人:激光武器為什麼要用雷達來指引?
梁永春:其實這個就跟它的所擔負的作戰任務是直接相關的。因為我們剛才講了,它主要就是要去負責攔截和擊落敵方來襲的飛機和導彈,特別是敵方的反艦導彈,這個反艦導彈它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而且是在非常貼近海平面的距離上,非常隱蔽地接近它的目標。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使用雷達來引導的話,光靠人的肉眼是反應不過來的。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比如說它這一次射擊的距離是在2英裡,就是3.2公里的這個距離上進行了這樣一次射擊。如果不採用雷達引導的方式,3.2公里的距離對反艦導彈來說,特別是對於超音速反艦導彈來說,可能只是不到10秒鐘飛行的距離。
主持人:就幾秒鐘,時間特別短。
梁永春:時間非常短,如果沒有雷達引導的話,光靠肉眼是無論如何也反應不過來的。所以現在對於各種現代防空武器來說,採用這種雷達引導的方式,這個早已經成為一個慣例了。這一次它新的這一代激光炮在實驗的時候,實際上它使用的還是原來密集陣火炮的雷達系統,它還沒有研發出自己新的雷達系統,它只是把原來密集陣系統裡面的那個,我們剛才說的六管的加特林速射炮換成激光炮了,雷達還是用的以前的舊的雷達,那麼下一步它肯定還要為激光炮研製新型的雷達,因為激光炮它的發射功率可能會更強,那麼它的射擊距離可能就會更遠,它就要求這個雷達也要能夠看得更遠,預警的範圍能夠進一步擴大。
主持人:像這一次實驗激光武器,為什麼要選擇三公里這個距離呢,還有它的攔截方式是什麼樣的方式?
梁永春:實際測試當中,設定的射擊距離是二英裡,換算成公制呢,應該是3.2公里左右。那麼原有的密集陣火炮系統,它的有效射程是一英裡,這款激光炮的射程比密集陣要遠一倍,從戰術角度來講,它的這種防禦的性能應該說它就更好了,可以在更遠的距離上,就可以攔截敵方的飛機或者導彈了。那麼肯定它的威力就更強。但是從理論上說,激光可以發現無限遠,只要你功率足夠大。美軍試驗選擇三公里的距離,我覺得和它這款實驗性激光炮的功率是有關係的,因為功率決定射程,那麼射程決定它攔截的距離。這次美軍試射的這款激光武器,它是通過民用設施來改造的,它是把一些民用的激光器聚合在一起,形成這樣的一個戰術型的一個武器。它的功率是只有32千瓦,所以它的射程上來說,而且要求在照射到目標之後,能夠迅速地摧毀目標,所以在這些條件的作用之下,那麼它的這個距離肯定要比原來的密集陣火炮系統的射程要遠,但是又不可能遠太多,所以它就選擇了比原來的一英裡增加一倍,現在是兩英裡這樣的一個距離。它的攔截方式呢,它不像密集陣火炮系統,我們剛才說密集陣,它是使用這種火海戰術,每分鐘發射三千發炮彈,像潑水一樣的把炮彈打出去,總有一發炮彈能打著你,是吧,但是現在的這種激光武器呢,就是一束激光,那麼在雷達的引導之下,鎖定目標,用激光對對方的飛機和導彈進行照射。那麼通過這種激光本身具備的這種高溫,在幾秒鐘之內,迅速地引起目標自己的這種燃燒,從而摧毀目標。它的這種攔截方式還是有區別的,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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