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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房價的猛漲,政府終於伸出了“調控之手”。 |
中評社香港12月23日電/美國《華爾街日報》12月22日載文《中國土地出讓新政聊勝於無》,摘要如下:
在取消二手房轉讓營業稅優惠政策和推出“遏制”房價的四大舉措後,中國政府似乎再次對房地產市場發出警告。上周,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等五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特殊項目可以約定在兩年內全部繳清,首次繳款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
這對開發商來說似乎不是個好消息。因為此前土地出讓收入繳納行為並未有統一的規定,根據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的介紹,實踐中開發商首次繳款比例一般為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20%-30%,繳納期限也往往超過兩年。現在提高首付比例和縮短繳款期限,相當於間接收緊了開發商的現金流,可以部分遏制其囤地和囤房的投機行為,從而增加房地產市場的有效供給。如果政策被不折不扣地執行,當然會對高房價產生遏製作用。
但是市場對此似乎並不樂觀。因為自2003年以來,中國推出了包括金融、土地和稅收等多手段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卻並沒有起到抑制房價的作用,特別是以緊縮地根為方向的土地調控政策,反而為房價走高推波助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