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2日電/人身安全,是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的話題。當在工作、出行、就醫過程中遭遇人身傷害後,除購買的保險保障外,在英國法律下能得到怎樣補償?可享受哪些權益?不少受訪華人都稱“不大清楚”。今年4月1日起,英國政府為整頓市場,保護政府保險機構,對人身傷害索賠政策作出了一些調整,看起來卻讓人更加擔憂:傷者今後能得到的補償,將被狠狠“砍一刀”!
賠償金縮水近三成 或打擊華人索賠積極性
據法國《歐洲時報》英國版報道,2013年4月1日,英國政府對人身傷害索賠政策做出重要調整。調整後的政策規定,受害方利益被大打折扣,索賠成功後能獲得的賠償金額明顯減少,原本由被告支付原告律師費,現在也要由原告自己支付;而律師對單件案件收取的費用由之前賠償金額的12.5%至100%之間,變成了最大金額25%。
有業內人士認為,這項新政是一個進步的信號,但另一些業內人士則表示“並不樂觀”。一方面,新政可能會影響索賠積極性本來就不高的華人,放棄人身傷害索賠,另一方面,在受害者賠償減少的同時,律師行相應的案件訴訟業務也會有明顯減少。
在之前法律允許範圍內,律師在接受人身傷害索賠案件時,都會對索賠者承諾“不贏不收費(no win no fee)”。也就是說,若索賠失敗,索賠方(原告)不用支付任何費用,被告律師費由政府相關保險機構賠償;而如果索賠成功,索賠者可得到全額賠償金,而其所有的律師費用則由被告方支付。
但從今年4月1日開始,英國政府對這一系列的政策做了相關的改變,索賠者將增加兩項費用支出:
首先,如果索賠成功,原告需要支付所得補償金的一部分給律師作為法律訴訟費,最高金額為所得賠償金的25%;
第二,索賠者需要提前購買保險來規避索賠失敗後支付對方律師費的風險。關於這部分費用,原告需要通過自己的律師購買有關保險,不同傷害案件金額不等,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金額在79英鎊至150英鎊之間。
對於索賠律師來說,先前如果索賠成功,可從被告方得到12.5%至100%(按原告賠償金的比例)不等的訴訟費。新政規定下,訴訟費最大金額只有25%,向索賠方索要。
例如,一名道路交通事故傷者向被告索賠1000英鎊,在新政以前,索賠成功後傷者可全額得1000英鎊,而傷者的律師費用,也由被告承擔。但在4月1日新政實施後,原告要從1000英鎊中拿出25%,也就是250英鎊支付律師費用,這樣,傷者就只能得750英鎊的賠付。如果再扣除傷者此前向律師購買的最低金額79英鎊的保險,傷者最終只能獲671英鎊,比新政實行前少了整整329英鎊。
英律所索賠案件業務減少
據悉,此舉是為了打擊在市場上沒有法律訴訟權利的索賠公司。這些公司通過搜集可索賠的案件,再找律師進行訴訟,從中收取中介費。這“極大擾亂了市場的行為,也給政府保險公司造成了極大的負擔。”
倫敦LEVENES律師事務所的Mitesh Patel律師介紹,目前市場上有很多沒有法律訴訟權利的索賠公司,通過大量搜集可索賠的案件,再找律師進行訴訟,從中收取中介費,這種行為極大擾亂了市場,也給政府保險公司造成了負擔。新政策可以起到整頓市場的作用。Mitesh Patel認為,“對於整個市場來講是一個進步。”
但該政策也引發了一些擔憂:一方面,這可能會影響索賠積極性本來就不高的華人,放棄人身傷害索賠,另一方面,在受害者賠償金額減少的同時,律師行相應的案件訴訟業務也會有明顯減少。
Mitesh Patel表示,索賠者因為今後要從補償金額中拿出一部分支付自己的法律費以及保險,所以對於比較小或索賠金額較少的案件,極有可能覺得意義不大,而放棄索賠。
但他仍然強調,受害者應該培養基本的法律意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碰到人身傷害案件,要勇於索賠。而對於幫助受害者進行索賠的律師,新的政策由於明確規定律師費最大金額只有補償費的25%,造成了他們接手案件的風險。
據業內人士稱,因為有些耗時耗力的案子,索賠方並不一定能拿到很高的補償金,最後律師可能拿到的費用,還無法填補成本。
律師建議:
在政策改變後,應該如何合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總結了多位律師的建議:
1.事故發生後,親人朋友要第一時間報警,不要盲目的接受私了或同意其他形式的賠償。
2.要找正規的律師事務所進行索賠而不是中介。中介機構並沒有直接訴訟權,需要另找律師,他們會從中額外收取25%至30%的手續費,這些費用在正規的律所是不需支付的。
3.提出索賠前應通過律所購買保險,保險費金額依情況而定,將在案件結束後支付,例如,道路交通事故的為79英鎊至150英鎊。律所一般會安排政府保險機構進行這項保險,比個人購買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