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9日電(記者 黃筱筠、康子仁)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台北地方法院上週六將陳水扁當庭釋放的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合議庭昨晚經過將近9個小時庭訊,檢方跟扁委任律師雙方鬥智攻防,扁委任律師鄭文龍在庭上試圖挑撥檢方跟法院之間的矛盾。他指出,審判羈押權應屬於法官職權,特偵組檢察官卻對地院提出抗告。
特偵組抗告成功,顯然對於陳水扁是很大的壓力。鄭文龍今天在合議庭中攻防焦點之一,就是鎖定特偵組有無抗告的職權。鄭文龍表示,根據以往案例裁定,羈押權屬於法官職權,檢察官無聲請權,既無聲請權就無抗告權。
這時候檢察官作聲說那我們是烏龍抗告囉?審辦長張占春見現場氣氛有點火爆,連忙說那我是烏龍裁定囉?緩現場氣氛。
但鄭文龍並沒有因此被打斷,他更說,既然檢察官有無限制提起抗告仍有疑義,且12日無保釋放已經裁定,今日高院的裁定就應無效。
檢察官越方如也不甘示弱,之前裁定僅是一般裁定並非判例,檢察官對於自訴判決也可以上訴,所以檢方對於裁判是可提出抗告與上訴的權利,這是獨立訴訟之外。
越方如也指出,抗告理由書中已經提出抗告理由,高院也一併斟酌,既然是經過高院斟酌的結果,就是認為特偵組所提抗告理由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