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
國企民企應在刑法上平等保護
“王榮利單槍匹馬,付出驚人努力推出‘2013年度企業家犯罪報告’,意義重大。這份報告所依據的材料都是媒體公開報道,大體上可以反映出中國企業家犯罪的一般情況。”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教授認為,該報告對中國未來預防和減少企業家犯罪具有很高的理論和實踐價值,也為研究企業家犯罪問題提供了很好的研究素材,對有關企業治理的科學決策和促進企業法制建設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賈宇說,近年來,企業家犯罪案例不斷爆出,報告反映的一些問題值得深思。第一,民企、國企罪名二元分化,對民營企業家應慎重入刑。報告中有關民營企業家的罪名分佈、罪名結構可看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挪用等案件占很大比例,與國企企業家貪污、受賄等犯罪明顯不同。又如,在一些重要的行業產業領域,國有企業的和民營企業的進入門檻不是一樣的;在貸款融資等問題上,政策也是不一樣的,在罪名定性上也是不一樣的,也反映了背後的一些問題。
這就表明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和民事衝突的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司法機關須嚴格把握正常市場經濟活動和犯罪的界限,要防止越位和越線。凡是能夠用民事手段、行政手段解決的矛盾糾紛和一般違法問題,絕不能動用刑法手段。在這種情況下,對市場經濟領域的刑法立法而言,如何給企業和企業家的活動空間劃出高壓線,既利於維護基本的市場秩序,又利於保持市場的活力和鼓勵企業家的創新精神。
因此,要降低企業家的犯罪率,最根本的是釐清政府與市場之邊界,改造市場環境,真正做到職責劃分更加明晰,同時,應當對國企和民企在刑法上進行平等保護。當然,企業家也應避免做所謂打法律擦邊球的做法,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尤其要切實增強刑事風險意識。
第二,權威的、全面的、準確的犯罪統計應早日公開。該報告採取實證方法,對媒體報道的350起企業家犯罪案例進行分析研究。不僅犯罪原因、犯罪規律都清清楚楚顯示出來,而且犯罪對策也伸手可及,用事實說話,沒有採用邏輯分析的方法,可行性和實用性都很強,這是其他研究方法很難以達到的。
但美中不足的是,報告所依據的材料是來自媒體,如果這些材料能夠來自司法機構,那麼其準確性會更高,理論和實踐的價值也會更強。因此,希望相關犯罪統計能夠早日全面公開,以期對中國犯罪學的實踐研究會更多、更准、更有效。
第三,這份研究報告有利於在學界、實務界、媒體和公眾之間建立良好的聯繫,促使社會各界共同關注企業家犯罪問題,希望刑事法學科有更多的學者、投入更多精力研究中國企業家犯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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