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7日電/中央軍委日前將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警備條令》(以下簡稱警備條令)發布全軍施行。據悉,在警備條令中,警備工作任務增加了“按照規定職權查處假冒軍人、假冒軍車和假冒軍隊單位”的內容。軍人與地方人員發生影響社會治安的糾紛時,警備司令部應當迅速採取措施,平息事態,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總參謀部主管全軍警備工作。
《北京青年報》據國防部網站報道,警備條令要求,對外出軍車的檢查糾察,由警備司令部統一組織實施。對違反規定組織實施檢查糾察的,警備司令部應當予以制止。對外出軍車的檢查糾察,採取設固定檢查站和流動檢查的方式進行。
查處假冒軍車 非法掛軍牌軍方將追查來源
據介紹,警備司令部對非軍人穿著軍服並佩戴標誌服飾或者非軍人持有軍人身份證件的,應當予以扣留,收繳其非法持有的軍人身份證件、軍服和標誌服飾,並追查來源。警備司令部對地方車輛非法懸掛軍車號牌或者非法持有軍車運用憑證的,應當予以扣留,收繳其偽造、盜用、租用、借用的軍車號牌和軍車運用憑證,追查來源,並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警備司令部對地方單位和人員假冒軍隊單位招搖撞騙的,應當予以制止,收繳其偽造的牌證、印章等,並協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法處理。同時,還要及時了解掌握地方有關部門對假冒軍人、假冒軍車和假冒軍隊單位違法犯罪活動的處理情況;對處理不當的,應當向其提出或者向其上級機關反映。警備司令部發現軍隊人員參與假冒軍人、假冒軍車、假冒軍隊單位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立即制止,扣留相關人員,移交其所在單位保衛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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