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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列車出軌後肇事工程車司機觀望不救援
http://www.CRNTT.com   2021-04-05 13:35:30


  中評社北京4月5日電/據環球網報道,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撞上工程車出軌,造成嚴重死傷,台鐵初步調查是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一人到場視察工地,移動工程車時手刹車沒拉好導致工程車從斜坡滑落。台灣“ETtoday新聞雲”“中時新聞網”等多家台媒4月5日消息稱,李義祥被發現事發後和其他人站在山坡旁觀,未幫忙救援,還低頭看手機。對此,台灣法律界人士認為,如果李親眼看火車撞上工程車,又沒有任何作為就離開現場,已經不是過失殺人罪,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報道稱,台鐵列車脫軌事故是由義祥工業社所屬的工程車因停放不慎滑落山坡造成的。檢方3日向法院對李義祥申請羈押後,法院裁定50萬新台幣交保(保釋)。但經檢方抗訴,法院裁定撤銷發回重裁;花蓮地方法院在4日晚間認定李義祥涉過失致死罪嫌重大,裁定羈押禁見。李隨後被送往看守所。

  今天(5日),多家台媒爆出,就在火車撞上滑落斜坡的工程車後,一名乘客正好捕捉到李義祥與一旁的身著深藍上衣的友人,在坡上朝下看,兩人沒有過多動作或驚慌,也沒有下來幫助乘客脫困等,李甚至自顧自地看手機,被現場民眾痛批“根本就是在遠處欣賞自己的傑作”。

  還有目擊者稱,李義祥除了沒有馬上求援外,甚至還疑似開著工地上另一輛工程車跑了,留下其他員工在現場。中時新聞網稱,還有受傷民眾稱,事故發生後有一名疑似是李義祥找來的工人,走下斜坡到事故現場查看。

  台灣《鏡周刊》稱,法律界人士認為,如果李義祥親眼見工程車墜落而被火車撞上,且當下又沒通報相關單位就離開現場,已不是“過失殺人”,可能涉及“故意殺人”。據了解,若主觀上有故意殺人犯意,依法最重可判死刑。

  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2日在花蓮縣秀林鄉清水隧道外,撞上從斜坡滑下的工程車,嚴重出軌意外造成50人死亡、202人受傷,是近半世紀以來最重大的鐵道意外死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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