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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藝人登陸演出 蔡政府叫囂“罰款”
http://www.CRNTT.com   2020-09-30 10:23:01


大公報圖
  中評社台北9月30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據中通社報道:對於台灣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將出席大陸中央電視台舉辦的“十一”國慶晚會,台灣文化部28日表示,若台灣陸委會認定違法,最高可處50萬元新台幣罰款。中國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指出,原來曾經高喊“表演自由是基本人權”的民進黨,現在一切政治掛帥,真讓人不知今夕是何夕。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2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歐陽娜娜和張韶涵參加央視“十一國慶”晚會,民進黨立委王浩宇卻批評稱不存在兩個“國家認同”,這個罵名出自一向強調“兩國論”的綠委之口,顯得格外奇怪。王炳忠批評,陸委會出言恐嚇,違法將懲處,所以民進黨“民主自由”了半天,就是不准“自由唱歌”。

  對於當局表示會依法查處歐陽娜娜,消息一出,引起島內網民熱議。有網友表示,“唱個歌也違法?”“這就是號稱民主的台灣!哈哈好好笑”、“現在台灣變成威權時代了嗎?”“台灣只有政治的空間,沒有藝人的空間,如果台灣有這樣的舞台可以讓他們去發展,我相信他們很樂意待在台灣,誰的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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