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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一選舉及公投結果對兩岸關係之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19-01-05 00:12:21


 
  在統獨政治光譜上,第三勢力除時代力量外,台聯黨及社民黨也都屬於獨派政黨。至於可稱為統派的第三勢力政黨,衹有新黨、勞動黨、中華民族致公黨,當選席次遠不如獨派政黨。

  從這次選舉可再次驗證,新黨的候選人很難靠新黨選上,這與20多年前新黨全盛時期決然不同,這次“韓流”又對國民黨候選人拉抬聲勢有所助益。此結果不僅可能會影響新黨的發展,也可能使新黨過去幾年想以選舉推動反獨促統運動受到一定的阻力。新黨要如何重新奮起,釐清其與國民黨的關係,利用選票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值得關注。

  (六)小黨可以考慮在小選區參選

  主張統一的勞動黨,在新竹縣當選了兩名議員--羅美文(湖口鄉)及陳新源(新埔鎮),中國統一聯盟在桃園龍潭區也有兩名盟員,林昭賢(獲國民黨提名)及劉熒隆(以無黨籍身分),當選市議員,令人振奮。

  綜論勞動黨勝選原因,一是新竹縣各選區較小,當選所需票數較低(三四千票即可當選);二來是候選人長期在當地耕耘,例如羅美文及陳新源長期為勞工服務,口碑不錯;三來是新竹地區客家票源及宗親票源足夠支持特定候選人當選。優先考量地緣關係及在較小選區參選,是小黨未來可考量的參選模式。因此,小黨應積極培養、鼓勵基層黨員參選里長、鄉長、鄉民代表。

  二、民進黨玩弄公投自食惡果

  此次公投共有10案,結果有7案通過,國民黨所提出的反空污、反核食、反深澳電廠公投的同意票都達700萬以上;“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愛家3公投獲得的同意票也在600萬以上;“以核養綠”的同意票近600萬。而民進黨政治人物明顯支持或暗助的性別平等教育兩案、同婚與東奧正名三案未通過,其中帶有變相台獨的東奧正名案,獲得1,104萬總投票數的476萬同意,占比43.1%。

  綜觀這次公投法修訂後的公投提案,雖有直接複決法律的,或有大法官已做成解釋的,都充滿濃厚的政治氣息與黨派操作的痕跡,政治掛帥,法律效力在此似乎不是各方關切的主題與焦點。而且,投票結果不代表有法律效力,或能解決爭議。不過,這次公投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通過公投案,而且公投顯然在一定程度影響了縣市長、議員選舉結果,公投的未來發展,值得重視。以下僅就公投效應對兩岸關係的影響略做分析。

  (一)門檻降低,較容易操作

  在公投法修法、降低門檻前的14年間,共有6個公投案與總統大選合併選舉,包括2004年的強化國防公投、對等談判公投;2008年的討黨產公投、入聯公投,以及務實返聯公投、反貪腐公投,結果沒有一案通過。2007年,台灣統派團體在全省呼籲“拒領公投票、票投馬英九”,連國民黨在選舉後期也採取該策略,致使馬英九高票當選,無一公投案過關。

  2017年12月12日,立法院修正公投法,通過的門檻大幅度降低,規定“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以此次選舉為例,公投案的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493萬多票即可通過。

  公投門檻大降,造成公投提案暴增至37個,最後成案、綁大選的共有10案,又有7案通過。由此結果看來,今後恐怕難以阻絕公投案的提出及通過。

  (二)普遍認為公投是直接民主的表徵

  儘管這次公投造成投票、開票次序大亂,引發諸多爭議,但台灣學界、輿論界依然肯定公投是直接民主的表徵,所有弊病應可從再次修改公投法,並要求主管機關事前做好規劃得到改進,而中選會在選前就已預告選後修法四大方向。

  而且,選後眼見民進黨當局慌了手腳,行政院長賴清德甚至表明要放棄2025非核家園,台灣人民也不會願意放棄利用公投作為要求當局改變政策、修法的利器。

  依此看來,公投已成為台灣在政黨政治和代議民主外,另一個重要的競爭場域。吾人有必要加以持續關注。

  (三)“東奧正名”是變相台獨公投

  立法院2017年底通過公投法修法時,刻意排除了修憲及領土變更案等議題,回歸憲法增修條文處理。修正案明定,全國性公民投票,除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包括法律之複決、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但這次東京奧運公投卻可以說是變相的台獨公投。

  2013年9月,國際奧會宣布東京獲得2020年奧運主辦權後,日本就有人打算發起“台灣正名”運動。2016年2月,網絡出現連署以台灣名義參加東奧的活動。2017年1月,“2020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協議會”在日本成立。2018年1月15日,力主台獨的日本基進黨馬上請出紀政一起開記者會,宣示要推“東奧公投”。綜上可斷言,“東奧公投”根本就是經過包裝變相的台獨公投,也是名副其實的“境外勢力介入”。投票前夕,中華奧會表達該案的更名舉動會影響選手參賽權,綠營媒體竟攻擊中華奧會的說法不正確。

  “東奧正名”最後雖遭否決,但該案正反兩面差是10項公投案中最小的,在1,104萬總投票數中有476萬同意,占比43.1%,顯示仍有不少民眾受到蠱惑。未來要如何防止類似變相的統獨公投,值得注意。例如,由獨派大佬籌組的“喜樂島聯盟”,原計畫在2019年4月6日,鄭南榕自焚紀念日,舉行“獨立公投.正名入聯”,在此次東奧公投失利後,該聯盟是否會繼續推動,公投內容為何,力道會有多大,特別值得吾人關心。

  (四)公投影響選舉結果

  從這次通過的7項公投可知,反空污、反核食、反深澳電廠、“以核養綠”,以及維護傳統家庭及婚姻價值,是一般民眾極為關心的議題,這帶動了不少選民情願長時間罰站排隊一兩個小時,領取、投下公投票,而公投結果必將牽動民進黨政府的政策轉彎。

  例如,“以核養綠”提案主文就是要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而依據公投法第30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有關法律、自治條例之複決案,原法律或自治條例於公告之日算至第三日起,失其效力。”如民進黨政府堅持“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不變”,那就代表公投是投假的,但如民進黨政策“髮夾彎”,又勢必引起反核人士反對、抗爭,兩邊不討好。

  又例如,這次通過的“愛家”及未通過的同婚案都與同性者是否可以合法結婚有關。之所以搞得這樣劍拔弩張,主要是因民進黨政府急於與國際接軌,並自詡台灣為文明先進的典範,在社會完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即粗暴地由蔡英文欽點的大法官一紙釋憲文定江山,造成後患無窮,難以收拾。

  司法院大法官在2017年5月做出第748號解釋,判定現行“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並表示:“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這次第12案通過應該訂立同性婚姻專法,而非修改民法親屬編。民進黨從政人士也已於12月6日聚會討論專法應如何制定,但討論了半天,連專法名稱要叫作“同性伴侶法”或“同性婚姻法”都爭論不休,完全未達成共識。如立法院不及在2019年5月23日前通過專法,支持同婚及反同婚兩派人馬的衝突將更加嚴重。而想要把專法訂得不違反民法親屬編(規定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簡直是難上加難,而若專法衹給予同性伴侶關係,而非婚姻關係,又勢必引發同志不滿。民進黨在此問題上,可以說是自討苦吃,自食惡果。

  另外,值得重視的是,反對同婚者對這次選舉結果產生了一定影響。在選舉中,全省從南到北各個宗教團體因反對同婚案全面動員,幾乎每天都有教友在各大捷運站、公園呼籲,務必投票反對同婚,尤其是長老教會,過去一向是民進黨的支持者,這次卻因民進黨中央及候選人支持同婚大表不滿,也因而要求教友投票反對同婚案,並且支持主張異性婚的候選人,這連帶影響了國民兩黨的得票率及當選席次。今後是否還會有任何公投影響選舉結果,有待觀察。

  (五)須嚴加防範公投影響兩岸關係

  總之,這一次公投綁大選,民進黨沒有佔到任何好處,但公投門檻降低,公投年齡降至18歲,這次又有7案通過,都會鼓動公投風潮,造成未來任何選舉都有可能同時公投,公投甚至可能與大選脫鉤單獨舉行,這將使公投成為另一個台灣走向更加民粹的工具。

  為避免台獨人士利用公投破壞兩岸關係,吾人必須密切注意公投法修法進度及內容,防範任何變相的台獨公投,也必須對國民黨及藍營政治人物曉以大義,除為遏止民進黨政府不當的公共政策外,不應濫用公投,以免引發社會動盪,對兩岸關係產生不利影響。

  三、結語

  這次選舉結果,雖然是人民用選票教訓了狂妄濫權、治理失靈的民進黨,也確實給了國民黨重新再起的機會。有意爭取2020大位的藍營政治人物,應把握最新的民意,團結奮起,並設法引領民意,在兩岸對峙近70年之際,展現有徹底解決兩岸問題的決心與信心。至於還有一年多任期的蔡英文,經此教訓後,應儘速承認“九二共識”,調整兩岸政策,同時必須傾聽民意,學習謙卑、謙卑、再謙卑。

  在公投門檻大幅降低後,吾人已不能用過去“拒領公投票”策略,以防堵不利於兩岸關係的公投案成案或通過,因此,更須密切關注台灣社會的動向,慎防對兩岸關係不利的公投。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9年1月號,總第2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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