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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溯本求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4-18 01:00:27


兩岸之間關於政治關係定位,呈現十分複雜的局面。
  中評社╱題: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溯本求源 作者:郭震遠(北京),中國國際問題題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海洋大學海峽兩岸關係研究所所長

  現在,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眾說紛紜。事實表明,對於兩岸政治關係本身缺乏基本共識,就不可能形成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共識。

  2010年5月,筆者在《中國評論》月刊發表“中國內戰及其延續中的兩岸政治關係——關於兩岸政治協商起點的討論”一文。文中明確提出,“必須追根溯源,從中國的內戰及其延續,來把握兩岸政治關係。只有這樣,才能對兩岸政治定位做出正確判斷,形成共識”。三年多來,筆者的相關認識更加明確,即兩岸政治關係就是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雙方的關係,實際上這也就是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堅持這一認識,不僅有利於形成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的共識,也有利於對中國統一前的兩岸關係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為兩岸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結束敵對狀態、簽訂和平協議等重要後續動作,提供起點和基礎。

  中國內戰尚未結束,但內涵發生重大變化

  兩岸政治關係是兩岸關係的核心內涵,是中國內戰及其延續的產物。雖然2008年以來兩岸關係發生了重大變化,但在中國內戰最終結束前,中國內戰及其延續都一直是兩岸政治關係的基礎,並由此決定了兩岸政治關係定位。

  全面爆發於1946年6月的中國內戰,既表現出近現代中外內戰的基本特點,又表現出需十分重視的中國特色。例如,中國的內戰雖有外國勢力美國插手,但內戰的雙方,即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都是中國的政治力量,這是定位為中國內戰的基本特點;內戰雙方的目標都不是改變、破壞中國領土主權完整,而是奪取整個中國的統治權,即中共的“解放全中國”、“建設新中國”,以及“國民政府”的“戡亂救國”。這是大多數內戰的共同特點,中國內戰受國內、國際因素影響,從1946年爆發至今沒有結束,已延續長達六十八年,在近現代中外內戰史上僅此一例,是這場中國內戰最重要特點。另外,在漫長的延續過程中,中國內戰的內涵發生了重大變化,這是中國內戰又一個重要特點。

  中國內戰是兩岸關係的起點,更是六十五年的兩岸關係的基礎。有人對此雖不全盤否認,但卻強調中國內戰已經結束,不再是兩岸關係的基礎。他們認為,隨著1991年4月台灣所謂的“國民代表大會”宣佈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就是始於1946年的中國內戰的結束,由此,大陸與台灣的關係不再是中國內戰雙方的關係。這一認識既缺乏法理基礎,也不符合事實。無論國與國之間的戰爭還是內戰,都必然是雙方共同進行的戰爭行為。戰爭的爆發、進行和結束無不如此。但內戰的結束有些特殊。當內戰以一方的完全失敗,通常就是一方的被消滅結束時,當然不存在戰爭雙方的共同行為;而如果內戰不是以一方的完全失敗,實際上就是以雙方僵持結束時,肯定有“條約”、“協定”等雙方之間的共同文件,予以確認和宣示。

  1949年以後,中國內戰實際上處於僵持局面,所以中國內戰的結束只能由內戰雙方共同確認、宣示,而不可能由台灣單方面確認、宣示,台灣的單方面行為是無意義的,完全不表明中國內戰的結束。需要特別強調的是,所謂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其制訂和實施與中國內戰雖有關係,但從來不是與內戰直接相關的雙方共同文件。這一條款的制訂和實施從來不是中國內戰爆發的標誌,其被廢止也與內戰是否結束無關。1948年5月,在南京的“國民代表大會”頒佈“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開始實施。這時距中國內戰全面爆發的1946年6月已兩年,顯然這一條款的頒佈與內戰的爆發完全無關;更重要的是,這一條款頒佈並實施時,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已完全掌握了戰場的戰略主導地位,作為戰略決戰的三大戰役四個月後就將打響,而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也僅有一年零五個月。顯然這些都表明,這一條款的頒佈與實施,與中國內戰的爆發完全無關。所以,這一條款的頒佈與實施,不是中國內戰爆發的標誌,而是內戰進行的產物,是“國民政府”方面為挽救局面而採取的措施,除把中國共產黨定性為“叛亂團體”外,其他條款都集中於對“國民政府”控制區域內的動員、管制,以集中全力挽救戰爭敗局。這雖然與內戰戰局的變化密切相關,但與內戰的爆發無關。1991年4月,在台灣舉行的“中華民國國民代表大會”宣佈中止“動員戡亂時期”,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至今很多台灣人士堅持認為,這表明中國內戰已經結束。但這首先沒有法理基礎,因為如上所述,這一條款從形式到內容都與中國內戰沒有直接關係,其頒佈、實施,都只是“國民政府”出於強化對自己控制區域的動員、管制;而其廢除則是為了推進所謂“憲政改革”的需要,都與內戰沒有直接關係。須特別指出的是,由台灣單方面宣佈內戰結束,完全沒有意義。事實上,1991年以來,中國內戰一直在繼續,雖然沒有發生軍事衝突,但兩岸之間的敵對情緒和行為都十分嚴重,尤其台灣方面對大陸的敵意明顯。1991年至今,台灣方面發表的“國防報告書”等文件,一直以大陸為台灣“最主要的安全威脅”,並一直以此為堅持對美軍購的重要原因。即使2008年以來,逐漸放鬆了對大陸人士赴台的限制,但仍然存在諸多限制,其理由同樣是“台灣安全需要”。同時,兩岸宣佈終止敵對狀態、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簽訂和平協議等真正結束內戰的動作,都還難以預料什麼時候可以開始進行。這些都表明,2008年以來,中國內戰確實逐漸緩解,但卻完全沒有結束。中國內戰1946年爆發至今沒有結束,已延續六十八年,而且肯定還將繼續延續。這形成了中國內戰最重要的特點,並產生了巨大影響。

  內戰爆發的原因大體上分為兩類:一類是,一個國家內的若干政治勢力,為爭奪國家統治權引發戰爭,近現代中外內戰的大多數屬於這一類,這類內戰不破壞、改變國家的領土主權完整;另一類是,參與內戰的一方,以所謂的爭取“獨立”為目標,這類內戰直接涉及爆發內戰國家的領土主權變化,在近現代中外內戰中也有所見。內戰爆發後,引發內戰原因就成為內戰雙方追求的目標,並進而形成內戰的內涵。須注意的是,在現實中還存在內戰進程中,內戰內涵可能發生轉變的現象。通常是由爭奪全國統治權,向爭取“獨立”轉變。中國內戰就正在發生這種內戰內涵的重大轉變。1949年“國民政府”退守台灣及若干離島後,執政的蔣氏父子堅持反共,但也堅持一個中國,反對“台獨”,所以四十年中,中國內戰內涵基本未變。但在隨後李登輝、陳水扁執政的二十年中,他們日益明確地放棄了爭奪中國統治權的目標,同時日益明顯地以所謂的台灣“獨立”為目標。迫於大陸的堅決反對和國際社會的嚴重憂慮,李、陳最終不敢公然宣佈“台灣獨立”,但卻全力鼓吹和推行,台灣或“中華民國”是“獨立主權國家”的主張,並在台灣島內形成“主流民意”,而且其惡劣影響在2008年以後繼續保持。實際上,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正是李登輝推進“憲政體制改革”、“民主化”的開端,也是明確台灣“獨立的主權國家”地位的開端,以及中國內戰內涵發生重大變化的開端。中國內戰的內涵,由雙方爭奪中國的統治權,到台灣方面企圖“獨立”和大陸方面反“台獨”、反分裂的重大轉變,對於兩岸關係,甚至對中國的歷史都有非常深刻的重大影響。顯然,中國內戰內涵的重要轉變,是以中國內戰延續的時間漫長為前提;而內戰內涵的重大變化,又必將導致內戰的進一步延長。

  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是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

  所謂的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就是對於客觀存在的兩岸政治關係予以認定和宣示。顯然,這一定位包括兩個基本要素;第一,客觀存在的兩岸政治關係,這是定位的基礎,缺少這一基礎的定位,沒有實際意義;第二,對客觀存在的兩岸政治關係的深刻、正確認識,這是兩岸政治定位的主要內容。第一個要素是六十五年來兩岸關係發展形成的,是歷史的產物,是客觀存在,不以人們的意志而改變;第二個要素是人們的主觀認識,在兩岸現實狀況下,主要反映兩岸之間,以及大陸和台灣內部的不同認識。按上述要求,以尚未結束的中國內戰的雙方,作為兩岸政治關係定位是正確的、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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