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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泉 |
中評社北京7月8日電(作者 李家泉)分析李登輝對於“中國觀”的演變過程,可以很清晰地看出他的思想脈絡,對於認識李登輝的本性,有著重要的參照意義。
(一)“一個中國”階段。1988年1月,蔣經國辭世,李登輝繼任“總統”,承襲了蔣經國的“一個中國”主張,維持“反共、反獨”的基本立場和原則,拒絕中國大陸提出的“一國兩制”,高唱“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二)“一國兩府”階段。1990年5月,李登輝發表講話,指稱“一國兩府”的政治現實,表示願以“對等地位”與中國大陸建立溝通管道,這是他尋求兩岸關係實行新定位的開端,也是公然主張分裂中國的開始。
(三)“一國兩體”階段。1991年2月,台灣“國統會”制定、公布了“國家統一綱領”,主張兩岸為“一個中國”下的“兩個對等政治實體”。表面上似較之上面所談模式更具彈性,也有一定模糊性,實際上則是一種“偷樑換柱”的做法。
(四)“兩個中國”階段。這里又有三個步驟:1992年5月,李登輝主導的“國統會”宣稱,“一個中國”只是歷史,地理、文化意義上的中國,在現時分裂情況下,“中國主權應予虛懸或凍結”,兩岸可以各自代表的“有效管轄區”為限,雙方各說各話。1993年11月初,李登輝公然提出,“中華民國在台灣”擁有台澎金馬地區的“主權與治權”,與“大陸政權”是平等的,主張“海峽兩岸是存在著兩個主權與治權、互不重叠”的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