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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泉:兩岸關係“深水區”應從何處邁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21 00:14:08  


 
  二、簽署協議的關鍵在執政黨的氣魄和膽略

  人們很清楚,簽署和平協議的一個重要關鍵,不是什麼別的,而是在於執政黨和它的領導人的智慧、膽略和氣魄。如果像現在的國民黨和它的領導人那樣,連樹葉掉下來都怕砸破頭,那是很難有所作為的。

  簽署和平協議,這是關係到台灣、兩岸以至整個國家民族命運的大事,如果沒有超前的視野、博大的胸懷,過人的氣魄和膽略,是不可能成就這樣一件大事的。現在執政的國民黨和馬英九,在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上總是瞻前顧後,前怕狼、後怕虎,對外過於注意美國人的臉色,對內過於擔心民進黨人的反對,因而對於簽署和平協議時提是擱,搖擺不定。

  據台灣一家民辦刊物報道,2011年10月馬英九提出“和平協議”時,第二天《中國時報》的民調,有61%的人表示支持,但隨後馬即因有美國學者對此“表示關切”而迅速收回;吳伯雄在大陸訪問時,曾提出“一國兩區”,相信是得到馬英九“首肯”的,但因民進黨反對,又有美國學者“質疑”,因而也不敢再提。領導人這樣一個態度,又怎麼敢頂天立地,做一個新時代的開創者、成就一番大事業。人們相信馬英九是一個忠誠的愛國者,也是一個重視歷史對自己評價的人,但不知為什麼總是在關鍵時候挺不住,直不起腰,不能堅持真理。有人因此而懷疑馬有什麼“小辮子”被美國人抓在手裡,不管什麼事,只要美國人不同意他就絕不敢堅持,言之者似是有根有據,但願這不過是一件“子虛烏有”的猜測。

  三、簽署和平協議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

  最近,在社會輿論壓力下,馬英九的態度似乎有些變化。他已不再反對“簽署”兩岸和平協議,而是希望中國大陸明確一下這個和平協議應該有什麼樣的內容。實際上,包括馬英九本人在內,其對這個和平協議也有疑慮和誤解的地方,似乎這個和平協議實際就是統一協定,從而把和平協議和統一協議混為一談。我個人認為兩者是有原則區別的,但又是相互有聯繫的。之所以有聯繫,就是兩岸的和平,乃至和平的常態化和制度化,不能沒有靈魂,不能只是和平的長期化,而沒有終極的目標,亦即只有“過程”而沒有“目的”,那就是“為和平而和平”。台灣的分裂主義者,他們也講和平,反對用武,但是他們是有“目的”的,這個目的就是“台獨”。相對於他們而言,我們的目標當然是“統一”。沒有這個目標,那就是自然主義,和平主義。

  所以 “和平協議”的內涵,應該有兩條原則,一是堅持和平手段,反對使用武力;二是堅持統一,反對分裂國家。如果沒有後者,只講和平,那就有利於“台獨”。這裡講的“統一”是講方向,講終極目標,而不是不顧客觀條件,不顧島內民意,主觀地命令式地要求統一。在“和平”與“統一”兩大原則之下,“和平協議”的內涵,還可包括兩岸的各種交流,各種有利於兩岸民生的合作協議,各種有利於兩岸經濟、文化、政治、軍事的友好合作交往與協議,可以進行各種不拘形式的友好溝通與對話。這兩條原則確定以後,兩岸目前雖還不能統一,但是“終極統一”的大方向,算是通過合法形式定了下來。這樣,台灣島內人民安心,中國大陸人民放心,各種分裂主義者以及對中國不懷好意的外國勢力也就只好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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