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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真正的台灣史
http://www.CRNTT.com   2019-02-03 00:12:43


 
  三、清朝積極治理台灣

  “比較”是最簡單的方法。小時候,我們學會比較“哪個長,哪個短”,“哪個大,哪個小”,長大後,我們也會分辨“哪個拿我錢,哪個幫我忙”,“哪個給我從政機會,哪個送我上戰場”、“誰把我當自己人,誰把我當外人”。

  從1683年至1895年,清政府統治台灣長達212年,台灣是中國的領土,漢人移民大舉入居台灣,形成台灣的“大移民時代”。移民入台四處墾荒,形成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墾殖事業,是偉大的“大墾荒時代”。清政府將台灣治理成為人口密集的近代島嶼,可說相當成功。視清政府是外來政權,衹是消極統治台灣,無甚重大建樹的說法,是刻意扭曲事實的偏見。

  清政府初期以國防安全為由,將台灣納入中國版圖。相較於其它邊疆地區,清廷對於台灣的治理相當認真,派更多的官員來台治理,付出更多軍事開銷,運用各種方法,包括設定地界,規定漢人不可與平埔族結婚,以免利用原住民的女性繼承習俗而奪人財產,穩定漢人和原住民的衝突。

  有人認為台灣的分類械鬥是清廷治理不力所致。台灣的分類械鬥也不比其他地區嚴重,中國東南沿海地區的分類械鬥,比台灣有過之而無不及。台灣的羅漢腳現象,是中國許多邊疆地區共有的現象,開墾失敗的遊民,在邊疆地區到處都是,台灣並不特別。有政治野心的移民,蜂擁暴動,稱皇稱帝,奪取政權,更是任何遠離政治中心的中國領土的共通歷史現象,台灣並不特殊。

  這些邊疆現象也不構成清政府消極治理的證據,反而清政府花費更多的財力、武力,穩定台灣的移民社會,導致移民大批入台,人口大量增加,開墾田地快速擴大,才是清政府積極治理的證據。例如,台灣府的財政一直仰賴福建省補貼,台灣府升格為台灣省仍然要靠福建省補貼;清軍在台灣的密度高於福建,也高於中國全境,顯示清政府對台灣的重視。

  台灣現有教科書普遍認為清廷“為防台而治台”,是刻意扭曲清政府的“動機”的毫無根據之言。畢竟,台灣再怎麼動亂也不會影響北京的清政府,清政府根本不需“防範台灣島民”,把“維安”視為“防台”純是無聊學者的囈語。相較之下,清代中國的同一時期,很多中國移民進入南洋,缺乏清政府軍隊保護,歷經排華暴動,死傷慘重,就沒這麼幸運。

  大清帝國治理台灣著重戰略利益,不讓台灣被海盜或荷蘭、西班牙、日本佔領,威脅中國東南沿海的防衛安全,雖然因國際法知識不足,或國力已衰,讓列強得以占中國的便宜,但從未思考如何剝削台灣的資源。所有資源都投入維持台灣的內部安定和防衛外敵及海盜,“台灣府”和“台灣鎮”長期需要福建省提供財政補貼,就是明證。台灣對中國大陸最大的經濟功能,是透過移民台灣,疏解福建的人口壓力。但荷蘭人、日本人就完全不同,荷日殖民者毫不客氣地剝削台灣資源,送回去滋養本國人民。有些台灣史學者引用福建官員的說法,指清政府派駐台灣的官員貪污,吏治不彰。清政府治理台灣時期,的確可以列出很多貪污案,但比較日本殖民時期的日本官員像水野遵案、後藤新平的財團案,那種系統性、制度性的貪污,清朝政府的吏治其實沒有那麼差。

  荷蘭人佔領台南安平港時,最初衹是掌控安平港作為貿易港口,從轉口貿易和港口租稅,獲得商業利潤,此時的荷蘭人衹是港口佔領軍。荷蘭人很快發現,搶奪原住民土地,招募中國移民,種植甘蔗,再由中國移民的“糖廍”(傳統的製糖工場)製造砂糖,運銷日本和中國是門好生意。荷蘭人征服台灣原住民,為的是建立產業基地。荷蘭人自己不移民,卻移民中國人,從原住民的土地和中國人的勞力,獲取殖民利潤,匯回阿姆斯特丹,支持在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的股票價格,以及荷蘭政府從事獨立戰爭的軍費。

  四、日本對台進行有系統的掠奪

  日本人佔領台灣,一開始就師法英國經營殖民地的策略。先奪取台灣的自然資源,征服原住民,奪取山林土地,砍伐檜木運回日本做高貴建材。砍伐樟木,製作樟腦,壟斷外銷利潤,養大日本財團。另一方面,控制台灣土地,擴大生產稻米、蔗糖、香蕉,低價供應日本國內,減少日本的外匯和白銀的流失,蓄積對外侵略的資本。更以征服台灣人民作為日本人的忠順臣民,供作日本侵略中國和東南亞的後備部隊。徵募台灣人充當台籍日本兵、軍屬(軍中文職人員)、軍伕(軍中雜役)、海軍工員(少年工)、軍隊看護婦(隨軍護士)、農業戰士、工業戰士,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充當日本侵略的共犯,還強迫台灣婦女充作慰安婦(軍妓)。台灣人將積蓄拿去購買日本戰爭公債,等於用儲蓄資助日本侵略。一九四五年台灣的每人平均生產總值掉落到1895年清朝統治時的水平。

  日本人常煽動說,清帝國官員很多貪污腐敗,但日本人不敢面對的事實:日本殖民台灣系統性的剝削,其金額遠遠大於清帝國官員的個別貪污。何況台灣的日本官員離職時,都可以獲得豐厚退職金,和獲贈台灣的田地作補償。這些日本人巧取豪奪的土地,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被沒收。更重要的事實是,二十世紀的財政資料顯示,台灣不但未曾獲得日本政府的補貼,還倒貼日本政府的財政赤字。日本殖民政府在台灣的建設經費也全數自台灣人身上搜刮取得,台灣人的每人稅負也遠高於日本人。這些日本如何剝削台灣的事實,教科書不是不寫,就是輕描帶過,而主張“去中國化”的學者政客,對此更是絕口不提。

  台灣的命運一直牽動著中國,1895年台灣被迫割讓,光緒痛哭,百姓憤慨,不僅促使維新變法之議,更使得孫中山決定要革命救國。一九四五年台灣光復,全中國人沒有不歡喜慶祝。當時的南京政府從一開始就沒有把台灣同胞當成日本人看待,而視台灣人為中國人。

  1945年以後台灣的命運與蔣介石及國民黨是不可分的。蔣介石的一生高低起伏,國際聲望在西安事變後,到抗戰初期達到了高峰,到了抗戰末期,因為史迪威事件蔣美關係交惡,蔣介石在美國人的心目中的地位開始下降,到大陸易手,蔣介石在國際間的聲望跌入谷底,美國發表對中國白皮書,放棄蔣政權,甚至主張倒蔣者也大有人在。

  蔣介石在國共內戰敗像已露之際,把南京民國政府龐大的軍隊、政府機關和黃金外匯遷移到台灣,帶領軍民成功地阻卻毛澤東的共產黨軍隊攻佔台灣,讓今日台獨分子有機會發展空間,但台獨分子最痛恨的政治人物卻是蔣介石與國民黨。

  抗日戰爭勝利後,蔣介石的國民政府堅持台灣同胞也是中國人,使得台灣人從參與侵略戰爭的共業者,轉而成為戰勝國的國民,而使得台灣人不受戰爭的追訴,也不必承擔侵略者的良心譴責,但是七十年後的台灣,卻有人視蔣介石為迫害台灣人的凶手,將他比擬為屠殺六百萬猶太人、挑起二次世界大戰的希特勒,不拆解其銅像,不在其靈柩上潑紅漆,難消心中之恨。

  五、二二八事件成為鬥爭國民黨的工具

  二二八事件的發生,是眾多因素所匯集而成,但是從一個原本單純的警民衝突事件,可以演變成要推翻政府的革命行為。如果同樣的警民衝突發生在日據時期,日本警察會如何處理?相信大家心知肚明。陳儀的處理不當是事件擴大的原因之一,不過,暴民與野心政客難道沒有責任?在陳儀看到社會暴動難以收拾之際,電請中央派兵平亂。換成日據時期,可能日軍早就大開殺戒了。當時已出現武裝推翻政府的民兵,任何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應均會設法平亂,而非放任不管,這是基本認識。當蔣介石決定派兵平亂時,正值國共內戰,但仍以電報命令陳儀不可報復,但是迄今台獨者仍然一口咬定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卻提不出任何證據。陳水扁時代的國史館館長張炎憲在《二二八檔案彙編》序言中即說:“……蔣介石是二二八的原凶呼之欲出,衹是還找不到白紙黑字的證據而已。”找不到證據卻說“呼之欲出”,也使得一些學者、政客及受他們誤導的青年人也跟著搖旗吶喊,以“有罪推定”方式來羅織罪名。

  在意識形態的操弄下,“二二八”事件成為“官逼民反”、“大屠殺”,但綜觀整個事件的擴大,完全是因為已經鬧到要武力政變了,政府軍隊才出手。而所謂的“大屠殺”,更是子虛烏有,目前統計人數死亡與失蹤者為八百餘人,比日據時期後藤新平以“匪徒”名義處決良善百姓的不知少了多少,但是後藤新平的鋼像目前仍安穩地立在為了紀念他的台灣博物館,而沒有看到有任何反蔣者質疑。

  後來韓戰爆發,蔣美關係改善,但是蔣介石在盟邦以及西方學術界之地位一直沒有恢復,當時外界對蔣之批評是:獨裁、專制、不懂民主、法治、剛愎自用、任用私人,蔣的團體貪污腐敗、無能,所以把大陸搞垮了。這個制式的印象也轉移到當時民眾對民國政府上,認為來台灣的都是一群敗軍,魯蛇。在一些學者專家的著作中,那時的國民黨與民國政府幾乎一無是處,相對於日本的皇軍警察,更是不能比。

  六、美國僅是視台灣為暫時的盟友

  美國支持韓戰後的蔣介石與民國政府不是因為美國喜歡他們,而是當時毛澤東與新成立的“新中國”共和國政府一邊倒向蘇聯。韓戰後,美國即使恢復支持民國政府,但卻是處處給穿小鞋,不是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就是限制軍事調動權。在美國眼中,蔣介石與民國政府衹是暫時的盟友,事實也的確如此,當毛澤東向尼克森招手時,美國立刻拋棄台灣,轉向北京了。

  由於國際處境的因素,台灣一直被迫對美國依賴,成為美國的扈從。所謂“扈從”,就是跟著美國後面當小弟、跟班,不敢得罪美國。依賴久了,前一代的人凋零,後一代的人記憶卻變成美國是台灣最堅定的盟友,認為美國已經保護了台灣幾十年,必要時,美國未來也會出兵保護台灣。

  自我情感的投射,讓民眾對冷戰期間,美國為了自己利益背棄民國政府、給台灣穿小鞋的紀錄,完全不清楚也不願意深入瞭解。清楚地說,從1949年迄今,美國從來沒有為台灣出兵的打算,即使是1979年的《台灣關係法》,美國也僅是表達對台灣安全的“關切”,而沒有任何承諾。對於美國而言,台灣衹是手上的一張牌,美國緊握不放,衹是為了讓對手有所顧忌,或在最適當的時間丟出,以賺得美國的最大利益。

  1950年是國共內戰的戰場從大陸移轉到台灣,那是一個“你死我活”的年代,大陸抓“蔣匪”,台灣抓“匪諜”,是軍事鬥爭的副產品。蔣介石殘酷整肅台灣的親共勢力,使得毛澤東處心積慮在台灣部署的力量被連根拔除。台灣普遍稱那個時代叫“白色恐怖”,表示“很恐怖”,但是如果設身處地,如果重回歷史場景,面對共產黨要解放台灣,現在的政府應該如何處理?

  當時有上千名真正的“受難者”,他們的真正身份是“特工”,至今在大陸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建設無名英雄廣場受到尊敬,他們“求仁得仁”,不需要台北的民國政府還其公道。是否在台灣被認定為“受難者”或是“匪諜”,對他們根本不重要。

  “白色恐怖”期間也不乏被波及的受害者,值得我們同情,也應該為其討回正義與公道。那個是已經過去的大時代悲劇,但是有心的政客學者,對此永遠念念不忘,時而拿出來攻擊一下七十年前的時代悲劇。這些人如此消費台灣這段歷史,真的衹是為了“轉型正義”,還是有更大的私心?那一段日本人在乙未戰爭中殺害台灣同胞的歷史,那一段日本人後藤新平如何屠殺“歸順”台民的歷史,那一段日本兵如何屠殺霧社等原住民的歷史,是否也應算是很恐怖的“恐怖”時期?如果真的有正義良知,是否也應該為他們討回公道?至少也可以為他們立碑撰文,但是有這麼做嗎?我們在讀歷史、寫歷史時,要把心放在應該放的地方,而不要為了狹隘的私利、意識形態,不斷地挖早該癒合的傷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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