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異化的九二共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13 13:04:24  


要防范異化的“九二共識”將兩岸關係帶上歧路
 
  (二)台北的立場:主要是“一中各表”

  1992年8月1日“國家統一委員會”對一個中國的涵義預作解釋,作為台北方面的基本立場。

  國統會通過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的看法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

  針對大陸海協會所提出的四種表述方案,台灣方面陸委會經反覆研酌,也提出五種對案,授權海基會於會談中酌情提出。海基會將陸委會授權的五種表達方案,酌加修正為三種,並獲陸委會同意,這三種表達方案是:

  方案一、鑒於中國仍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由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妥善加以解決。

  方案二、海峽兩岸文書查證是兩岸中國人間的事務。

  方案三、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1992年10月28日,雙方由海基會與海協會代表在香港商談。在商談的過程中,雙方各依序提出表達方案,反覆折衝。基於對“一個中國”問題難有共識,陸委會乃授權海基會以各自口頭表述方式,以解決此一問題。海協會代表對此提議未表接受,中止商談。海基會代表則停留至11月5日,見海協會代表無返港續商之意願後,才離港返台。

  海基會並於11月3日發佈新聞稿表示:“海協會在本次香港商談中,對‘一個中國’原則一再堅持應當有所表述,本會經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可以接受。至於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我方將根據‘國家統一網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八月一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同日,海基會致海協會函中亦表達完全相同之意見。海協會孫亞夫並於是日致電海基會秘書長陳榮傑,表示尊重並接受海基會之建議。

  隨後,海協會於11月16日致函海基會表示:“在香港商談中,海基會代表建議,採用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的原則,並提出具體表述內容(見附件——即海基會第三案)。其中明確表達了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11月3日貴會來函正式通知我會表示已徵得台灣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並已於11月3日電話告知陳榮傑先生。…….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物)加以妥善解決。”

  海協會11月16日來函後,海基會沒有立即回函,海協會即於11月30日再度來函,希望早日實現“汪辜會晤”,並建議12月上旬進行預備性磋商,12月下旬實現“汪辜會晤”。後續的發展是,預備性磋商及辜汪會談,均是到了1993年4月為上旬及下旬才舉行。

  兩岸對“九二共識”的立場與原則:兩點相同、一點不同

  從兩會往來的互動與文件中,可以看出,兩會開始時陷入僵局,其關鍵在於兩岸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的看法不一。後來台北在國統會對“一個中國的涵義”作出聲明後,兩會日後才得以開啟辜汪會談。

  兩會彼此能夠相互接受的重點如下。北京方面的立場與原則包括三點:第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第二、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第三、有關兩岸事務性協商,對“一個中國”的政治意涵採取“一中不表”方式。

  北京以上第三個“一中不表”立場僅限於兩岸事務性商談,換言之,並沒有說明,兩岸未來可能的政治性商談是否亦適用“一中不表”原則。不過,從北京的立場看來,未來兩岸的政治性商談,有關一個中國原則或國家統一問題上不會接受“各自表述”的立場。正如同北京所說的,只有“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

  台北方面的立場與原則,在海基會第三個方案中說得很清楚,也包括三點,即第一、謀求中國統一;第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第三、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意涵採取口頭各自表述立場。

  如果說1992年兩岸之間有所謂的“共識”,那麼這個“共識”應該包括北京與台北分別表達的上述三項立場,缺一不可。將兩者做一比較可以發現,兩岸相同地方在於“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與“謀求國家統一”,不同地方在於北京認為在事務性協商上,對一個中國的政治意涵“不表”,台北方面則認為兩岸在“一中”政治意涵上可以“各表”。

  北京與台北所主張的三點立場與原則均應該視為一個整體來看。換言之,如果有一方不再“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不再“謀求國家統一”,後者不論是“一中不表”或是“一中各表”,都是沒有意義的主張了。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