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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歧路亡羊的“一中各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15 00:23:10  


 
  簡單地說,1991-93年時的“一中各表”是以“統一”為唯一選擇,那時的“一中各表”的確可以在兩岸和平發展中扮演關鍵性的重要角色。可是經歷近二十年的政治發展,台灣內部也將不認為“一中各表”的唯一目標是“統一”,“台獨”已經成為朝野選項之一,馬英九主張“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共同決定”也等於暗示兩岸的“主權”宣示”已經不再重疊。在這樣的現實前提下,對大陸而言,如果接受“一中各表”的論述為兩岸政治談判的前提,有可能等於同意將兩岸分立固定化,也就是為“兩個中國”創造法律的基礎。另一方面,“一中各表”的主張,反而可能為民進黨所運用,順此論述之勢為其台獨黨綱解套,反守為攻,要求在“各表”的基礎上,國民黨明確地接受“中華民國”將其“主權”限縮到台澎金馬,從而成為“法理獨台”的狀態。如此一來,當然也會讓“中華民國”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陷入窘境,而成為進不得也退不得的尷尬狀態。

  換句話說,《聯合報》所一直強調的,要用“一中各表”這樣的“過程論”來接軌到統一的“目的論”,這樣的一種“路線圖”如果實際展開的話,恐怕將不可避免地會成為一張“岔路縱橫”的地圖,並讓“中華民國”陷入“歧路亡羊”的困境,這在我們看來,“謀國”如此,還真是讓人既捏把冷汗,也情何以堪。這也是我們之所以要發動這場辯論的緣故。

  而在此次辯論過程中,我們也簡要說明了兩岸統合學會對兩岸未來和平發展路線圖的完整構想。我們認為,兩岸不宜採取“一中各表”的模式,而應思考如何來“一中同表”;兩岸應維護的不再是“九二共識”,而是“憲法共識”!任何一個可以運作的方案必須建立在現實的基礎上,兩岸目前的法理現狀為:一是兩岸的“憲法”均為“一中憲法”,“主權”宣示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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