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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徐博東:高度警惕民進黨修改“公投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3-04 00:40:22


 
  可以設想,這種版本的“公投法”修正案一旦通過,並付諸實施,特別是推動“憲法變更”、“領土變更”和“主權讓渡”的任何一個法案進行公投,無論通過與否,兩岸關係都勢必“地動山搖”!

  有人認為,葉、高、林等人只是在政治“作秀”,成不了氣候,不必理睬。此言差矣!

  其一,利用“公投”搞“法理台獨”,是“台獨”基本教義派夢寐以求的終極目標。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老牌“台獨”人士張燦洪即曾赤裸裸地說過:台灣能否獨立,不在國民黨,不在民進黨,也不在中共,而在台灣民眾。因此他主張“多在民間,透過運動,將目前已十分普遍的‘台灣意識’轉化為支持‘台灣主權獨立’的政治意識,為未來進行‘住民自決’鋪路。”—— 張燦洪這裡所說的要在“民間”推動的“運動”,就是當年“台獨”人士所極力倡導的所謂“新台灣運動”。其揭櫫的“台獨”路線圖是:“新台灣運動”——“政治台獨”——“法理台獨”。
 
  二十多年來,以民進黨為首的島內“台獨”勢力,無論在朝在野,順境還是逆境,為推動“新台灣運動”,實現這一“台獨”路線圖,可謂處心積慮,不遺餘力。其中,推動以“文化台獨”為中心的“去中國化”運動,更是成果顯著。近年來發生的以青年學生為主體的所謂“太陽花運動”和“反課綱微調運動”,以及目前彌漫於台灣社會“防陸”、“反陸”、“仇陸”的不正常氛圍,說明“台獨”基本教義派所追求的“台獨”路線圖,業已進入了“政治台獨”的新階段。如今,更欲趁民進黨“完全執政”的大好機會,圖謀下修高門檻的“公投法”,再選擇適當時機,通過所謂“住民自決”,最終實現“法理台獨”。說穿了,圖謀修改“公投法”,乃是妄圖實現“法理台獨”的前奏曲!

  可見,民進黨新一屆“立委”此刻如此熱衷於修改“公投法”,決非一時的心血來潮,僅僅是為了“作秀”而已,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惕!
 
  其二,蔡英文雖然一再宣稱,她上台主政後將“堅持中華民國現行的憲政體制”、“維護兩岸現狀”,但她在進一步銓釋她的兩岸政策時,又提出所謂四個“關鍵元素”,其中特別強調“台灣的民主原則以及普遍民意”。而這個“民主原則”和“普遍民意”,語義含混,既可理解為蔡英文要跳脫民進黨的一黨綱領,放棄追求“台獨”,也可理解為蔡英文暗含要打著“民主”的旗號,通過“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前途。 

  再進一步分析,蔡英文從來不說“憲法”,只提“憲政”,這顯然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憲法”與“憲政”雖一字之差,意涵卻大不相同。“憲法”本文是死的,靜態的,不得輕易更改,而“憲政”則是動態的過程,其含蓋的範圍要大得多。因此,蔡英文宣稱“堅持中華民國現行的憲政體制”,並不等於她將謹守“中華民國憲法”,更不意味著她已默認“憲法一中”。可以設想,倘若“公投法”修正案得以通過,一旦她認為形勢需要推動“統獨公投”,她便可以堂而皇之的宣稱,她並未違背當初“堅持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承諾。 
難怪有輿論認為,蔡英文的兩岸政策論述含糊其辭,至今拒絕明確承認“兩岸同屬一中”,這是一個很大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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