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1日電/網評:新選舉制度促進香港良政善治
圖片來源:大公報 作者:郭文緯(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廉政公署前副廉政專員)
特區立法會上周四三讀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該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後,特區政府會盡快落實剛剛修訂的《選舉條例》,為定於9月19日舉行的新一屆選舉委員會選舉、12月19日舉行的第七屆香港特區立法會選舉,以及明年3月27日舉行的下屆特首選舉鋪路。
筆者認為,我們須確保新《選舉條例》達成三個目的。首要目的是讓經過完善的選舉制度確保“愛國者治港”,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甄別候選人是否滿足愛國者標準,亦即取決於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工作效率。
該委員會不應僅依賴警方保安局提供的候選人資料判斷其是否合格,亦應當充分動用所有情報來源,包括最廣泛的本港執法機關偵察網絡,以確保候選人資格甄別系統深入、準確無誤。為此,該委員會可設立面向公眾的匿名舉報熱線,讓廣大選民有一條可靠安全的候選人信息渠道。除此之外,對與候選人關係密切者的相關信息亦不應忽視,因為攬炒派曾經派“素人”參選,並在上一屆區議會選舉中成功奪取壓倒性多數區議會席位,隨後便肆意違背誓言胡作非為,對香港社會造成持續的嚴重傷害,未來難保不會故伎重施。同理,出於亡羊補牢和未雨綢繆雙重目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應建立一個高效的宣布違規者當選無效的機制,以免當事人當選後違背誓言,在體制內濫權阻礙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甚至勾結外部敵對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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