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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會請律師安排赴台自首
http://www.CRNTT.com   2020-10-03 11:59:08


陳同佳去年10月完成洗黑錢罪刑期出獄時稱,願意赴台自首,惟至今未成行。右為管浩鳴(圖片來源:大公網)
  中評社香港10月3日電/據大公報報道,記者龔學鳴報道:涉嫌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的陳同佳,昨日透過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發放一段錄音,稱會請律師安排到台灣自首事宜。管浩鳴說,期望能在10月成行。保安局表示,若涉案人願意赴台自首、接受審訊而獲台方同意,特區政府會提供可行協助。

  陳同佳涉嫌2018年在台期間殺害潘曉穎後逃回香港。由於台灣和香港之間未簽署引渡協議,陳同佳無法被引渡至台灣接受調查。本港法院以陳同佳在港犯下的洗黑錢罪判處其29個月有期徒刑,去年10月陳同佳完成服刑出獄,并稱願意赴台自首,惟至今未成行。近日,潘曉穎的母親透過傳媒多次表示,冀陳同佳早日履行自首承諾。

  在錄音中,陳同佳再次向潘曉穎的父母道歉,說赴台想法一直沒改變,會請律師安排到台灣自首事宜。管浩鳴回應傳媒時表示,陳同佳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聯絡相關部門,律師將在下周一(5日)進行安排。

  湯家驊質疑台方玩弄政治

  台灣方面則稱,已與香港警方建立單一聯繫窗口,若陳同佳赴台,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不過,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從未聽過法律上有所謂“單一窗口”,質疑這并非官方、正式或具法律效力的安排。他指出,台灣過去一年堅持要求特區政府以具法律效力的程序,將陳同佳移交台灣,等同不願意接受陳投案,認為這是玩弄政治手段,以政治淩駕法治。

  在台灣,殺人罪成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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