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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選若現暴力 可按機制押後
http://www.CRNTT.com   2019-10-13 09:55:47


聶德權:毋須引緊急法 候選人資料刊憲不登“住址”免被起底 。(資料圖片)
  中評社香港10月13日電/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以及區議員不斷受到黑衣魔的恐嚇、騷擾,他們的地區辦事處近月更不斷被打砸燒,“行兇者”明顯有政治目的,令人擔心下月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未能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舉行,有聲音要求押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一旦出現騷亂、公開暴力或影響公眾安全的情況,而令選舉受到騷擾或妨礙時,行政長官毋須引用緊急法,就可決定以既定機制押後選舉。他又透露,因應目前的社會情況,區選候選人資料在月底刊憲時,不會列出候選人的主要“住址”,改為刊登主要“地址”,以免候選人被起底、騷擾。

  區議會選舉將於下月24日舉行,但暴力遍及全港,且矛頭指向建制派,令人質疑選舉能否公平公正地舉行。聶德權在訪問中認同,選舉要在和平的氛圍下舉行,方符合公平和公開的精神,包括要讓參選人感到安全、支持者能參與競選活動和每名選民都能安全投票。

  預備多個應急方案 

  他續說,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密鑼緊鼓籌備區選,希望選舉可以如期、順利舉行,但目前社會紛爭激烈、暴力升溫,令人擔心,政府亦已預備了多個應急方案,以應對投票日可能發生的不同情況,選舉管理委員會亦會密切監督情況,危機管理委員會亦會在審視情況後給予建議。

  同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還針對是次選舉作出實務安排。聶德權表示,根據目前安排,特區政府會在本月30日刊憲,公佈符合資格的候選人的資料,包括姓名和主要住址,但考慮到社會上的關注,選管會將修訂相關規例,在刊憲時公佈候選人的姓名和他們的主要“地址”,如辦公室地址或通訊地址,不會再公佈候選人住址。政府會透過“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處理有關修訂。

  被問及押後選舉的具體考慮,聶德權指出,特區政府會研判具體情況,包括投票和點票是否受到全港性的影響,是否發生騷亂、公開暴力或影響公眾安全的情況,令選舉受到騷擾或妨礙。

  若然,特區政府可以引用《區議會條例》第三十八條押後選舉。根據有關機制,經押後的選舉時間須定於原選舉日期後的14天內舉行。

  “後備日”仍難產料現“真空期” 

  他表示,特區政府已預留12月1日作為“後備投票日”,假設當日仍未能進行選舉,特區政府就會修訂相關條例,經立法會三讀通過後安排另一個選舉日期,但屆時1月1日起就會是區議會“真空期”,而“真空期”延續多久目前難以確認。

  聶德權重申,特區政府會盡一切努力,令下月的區議會選舉能如期、順利舉行,但這需要平和的環境,故他呼籲各界人士,包括不同政見、不同政治背景、不同政黨、不同議員,可以公開呼籲停止一切暴力,在平和的環境下選舉,讓區議會能繼續發揮其功能,讓選民能夠行使他們的投票權。

  (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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