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題:大陸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涵與影響 作者:鄧利娟(廈門),閩江學院“閩都學者”講座教授、海峽兩岸鄉建鄉創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
【摘要】《意見》對建設示範區提出了全方位、寬領域、廣覆蓋的指導意見和措施,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其主要亮點有:將福建示範區全域融合與典範融合緊密結合;大力推動閩台各領域的創新融合;特別強調融合舉措的落地見效等。推動《意見》落實並取得實效,需要全黨全社會的大力支持及兩岸同胞的共同參與:一是構建示範區的頂層領導體制機制,二是加快推進閩台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三是發揮兩岸規則機制“軟聯通”的示範作用,四是繼續率先與台胞台企分享發展機遇,五是積極打造閩台教育和人才高地,六是共同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
2023年9月12日,中央正式公佈《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簡稱《意見》),這是中央從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的戰略高度,充分發揮福建在對台工作全局中獨特作用的重大舉措。本文擬在學習領會《意見》精神的基礎上,從示範區建設的意義、主要內涵及亮點、對策思考等三方面談談個人淺見。
一、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重要戰略意義
(一)率先突破兩岸關係障礙,帶動整體兩岸融合加快發展
近年來大陸方面大力推動兩岸融合發展,民進黨當局卻是逆向而行,極力阻撓,而美國為實施遏制中國戰略大肆操弄所謂“台灣牌”,再加上新冠疫情的持續影響,兩岸融合發展的實踐受到嚴峻挑戰。面對整體兩岸融合發展存在的種種障礙,積極尋找有效的突破口無疑具有重大意義。地處兩岸交流合作前沿的福建,由於特殊區位及歷史淵源,在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一直發揮著對台交流合作的獨特優勢和先行示範作用。新形勢下,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一方面可以發揮福建對台的獨特作用,率先突破各種障礙,對整體兩岸融合發展產生示範效應,通過閩台之間“小兩岸”融合發展帶動台海之間“大兩岸”融合發展;另一方面通過示範區內閩台各領域的深化融合發展,拉緊閩台情感紐帶和利益聯結,將使福建在大陸與台灣之間產生更強的粘合效應,讓島內分裂勢力幻想脫離大陸的圖謀更難達成。
(二)為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積纍實踐經驗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2019年年初習近平總書記首次提出要“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這是新時代中央關於兩岸統一的理論與實踐的創新思想、推動兩岸和平統一後的制度安排。而兩岸融合發展的深刻內涵正是探索“兩制”台灣方案的重要指導思想。具體體現在,一是融合發展不僅是兩岸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也是為兩岸和平統一後台灣能更深入參與到民族復興事業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作好準備;二是“兩制”台灣方案需要客觀認識“兩制”合理的差異,在包容差異的同時為縮小差異做出設計與安排;三是“兩制”台灣方案需要推動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的形成,包括政治基礎、利益融合、心靈契合等方面。①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正是要在中央支持下,率先突破各種障礙,先行實踐上述融合思想,進而帶動整體兩岸融合發展,因而可以為“兩制”台灣方案的探索提供豐富素材和鮮活經驗。
(三)推進一體化進程為壯大中華民族經濟作貢獻
示範區的建設不僅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還具有明顯的經濟意義。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要推進兩岸經濟區域整合,為兩岸和平統一奠定經濟基礎。閩台兩地是地理相接、語言相通、宗族相親、產業鏈接的區域,並居長三角與粵港澳大灣區之間的重要位置。長期以來閩台之間已形成良好的經貿合作關係,藉助示範區建設可以進一步探索建立閩台分工合理、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區域協調發展模式,同時,先行探索兩岸區域經貿合作機制,推進示範區內市場融通、資源整合、產業對接,基礎設施聯通。在完善局部區域合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長三角及粵港澳大灣區的協調發展,推進兩岸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②
二、《意見》的主要內涵及亮點
(一)《意見》的主要內涵
《意見》全文提出了21條重要舉措,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叢亮在新聞發佈會上的歸納說明,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六個重點。③
1.以通促融
重點一,適度超前開展交通物流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大資金等要素保障力度,推動閩台基礎設施應通盡通,構建立體式、綜合性的對台通道樞紐,暢通閩台與大陸其他地區的連接通道,完善區域物流集散體系。
重點二,進一步優化、加密福建沿海與台灣本島及金門、馬祖客貨運輸航線,為兩岸同胞的往來閩台和台胞在閩的停居留創造更便利的條件和更加寬鬆的環境,鼓勵更多從未來過大陸的台灣同胞來閩走訪交流,瞭解大陸發展的實際情況。
2.以惠促融
重點三,在支持台胞來福建求學、研習、就業以及便利在地生活、擴大社會參與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歡迎更多的台灣學生、教師、醫師以及專業人士來福建,實現更精彩的職業發展和人生理想。
重點四,持續優化涉台營商環境,支持更多的台胞企業參與閩台產業合作和科技創新合作,特別是歡迎廣大台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來福建扎根發展,共享大陸發展機遇。
3.以情促融
重點五,深化閩台社會人士的人文交流合作,支持閩台兩地的民間組織、智庫以及宗教界等開展常態化交流,鼓勵兩岸同胞共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不斷擴大閩台青年共同的“朋友圈”和“事業圈”,促進文化領域的融合發展。
重點六,支持福建各地發揮各自對台交流合作優勢,鼓勵廈門、福州、金門、馬祖深化融合發展,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的開放發展,推動福建其他地區開展各具特色的兩岸融合發展實踐。
(二)《意見》的主要亮點
自中共18大與19大針對兩岸關係新形勢提出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重要主張以來,大陸方面不斷完善及充實兩岸融合發展的政策內涵,並陸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而《意見》則是中央第一份專門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支持福建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而印發的文件,不僅目標明確、內容豐富、措施有力,而且不乏新亮點。
1.將示範區全域融合與典範融合緊密結合
《意見》在總體要求中明確提出要“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並對促進福建全域融合發展作出具體部署,根據福建各地不同的對台交流合作優勢,不僅對廈門、福州及平潭三個對台交流先行區提出了兩岸融合發展的新要求,也對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龍岩、寧德等地市開展各具特色的兩岸融合發展實踐提出指導意見。在推進全域融合發展基礎上,《意見》還突出廈金、平潭綜合試驗區等典範融合,發揮以點帶面、典範引領的效應。在廈門方面,要以清單批量授權方式賦予廈門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大自主權;實施金門居民在廈門同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打造廈金“同城生活圈”等。平潭方面,要加快構建全方位對台開放格局,逐步構建對台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體系,擴大對台跨境服務貿易開放,探索建設兩岸共同市場先行區域等。通過全域融合與典範融合緊密結合勢將加快深化閩台融合發展。
2.大力推動閩台各領域的創新融合
與以往兩岸融合政策文件相比,《意見》提出不少各領域創新融合的舉措,促進閩台融合的政策力度大。擴大台胞社會參與如,開展台胞擔任在閩非宗教社會組織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試點等。便利台胞在閩生活如,台胞在閩定居落戶實現“願落盡落”;努力實現台灣居民居住證與大陸居民身份證社會面應用同等便利;鼓勵台胞在閩購房置業等。深化產業合作如,支持建設多層次兩岸金融市場,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推動設立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鼓勵台灣農漁民參與福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參與鄉村振興,持續造福台灣農漁民,在用地、融資、開拓內銷市場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科技創新合作如,鼓勵閩台企業和科研機構共建共性技術研發平台,推動在閩台企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文化領域融合如,試點允許台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等。
3.特別強調融合舉措的落地見效
在強化組織保障方面,《意見》在最後部分作了周密的規劃,對完善各級政府工作落實機制進行很具體務實的部署。在政府權責方面,中央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協調,做好整體規劃;福建省則是主體責任方,要建立協同落實機制,確保各項舉措落地見效。此外,還對法制保障、財政支持等進行務實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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