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6日電/台北地檢署偵結京華城容積率等案起訴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求刑28年6個月,並羈押禁見。柯文哲委任鄭深元昨日發文還原去年8月北檢偵訊過程表示,柯文哲被當庭諭知逮捕時,檢察官控訴他“涉犯A罪且犯嫌重大”;但令人存有疑慮的是,檢方當時尚未提問A案,顯見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
鄭深元在Threads發文表示,柯文哲住處及辦公室去年8月間遭搜索後,柯文哲當天就被帶回廉政署訊問一路至凌晨時分,隨後柯自行前往地檢署接受複訊,“廉政署問的是A案,當天搜索的目標也是A案,但三更半夜到地檢問話時,卻是問B案。”為此,他向檢察官反映,B案並無急迫性,是否應等上班時間才傳喚到案說明即可?檢方並暫時休庭。
鄭深元進一步透露,檢方再開庭時,柯文哲拒絕夜間訊問,檢察官稱可休息1至2小時,不過柯認為仍是半夜,並無多大意義,但沒想到就被當庭諭知逮捕,罪名為涉犯A罪且嫌疑重大,同時強調:“但檢方其實根本還沒問A案。”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規定,被告經傳喚、自首或自行到場,於檢察官訊問後,但認有羈押之必要,得予逮捕”。鄭深元說明,柯文哲當天自行到案,辦的是A案,但檢方卻先問B案,“不知是否想進行疲勞訊問,檢方在他表明拒絕夜間訊問之後,卻用A案犯嫌重大進行逮捕,這是顯然違反刑事訴訟法的。”
“我當場聲請提審。天亮之後,法院開庭了,檢方也到場,檢方的說法是:他們先問B案,之後就會問A案了。”鄭深元坦言,當時法官也無奈接受檢察官的說法,因此他們又返回地檢署,隨後遭聲請羈押。
最後,鄭深元感慨,有人說柯文哲任性,有人說是因畏懼想逃跑;但他卻認為,柯文哲只是想讓律師回家休息,不然真的會被問到天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