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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譚惠珠:基本法早列明與中央對抗不可當特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03-31 12:07:55


譚惠珠認為,任何人如要對抗中央,企圖推翻共產黨,就不合資格擔任特首。(資料相)
  中評社香港3月31日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早前提出,與中央對抗的人不適合做行政長官,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中國憲法及基本法之中都已清楚列明有關條件。

  香港電台報道,譚惠珠出席一個電視節目時解釋,特區屬於中央直接管轄,中國憲法適用於香港,而憲法寫明中國的政治體制是由共產黨領導,並實行社會主義,而基本法43條則規定,行政長官要效忠國家和特區,譚惠珠認為,任何人如要對抗中央,企圖推翻共產黨,就不合資格擔任特首。

  譚惠珠認同,特首可以批評中央政府,但批評與推翻是兩碼子事,落實普選時,由特首提名委員會、香港市民及中央政府,分別負責提名、投票及委任行政長官,是一種“集體智慧”,選出合適的特首人選。

  喬曉陽言論是澄清非施壓

  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早前提出普選行政長官需符合兩大前提,否則不宜就普選展開諮詢,譚惠珠表示,喬曉陽的言論只是按國家憲法及基本法澄清問題,並非要向任何人施壓。

  對於有學者發起“佔領中環”行動,爭取真普選,譚惠珠認為,只要不影響他人權利及社會秩序,任何人用各種方法行使言論自由表達意見,都是可以接受,但她最擔心活動到尾段,發生連主辦機構都不可控制的情況。

  問到何時才適合就普選展開諮詢,譚惠珠表示,自己不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但認為,特區政府會掌握到何時是合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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