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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結構功能路徑
http://www.CRNTT.com   2023-10-02 00:12:40


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是夯實和平發展基礎、推進心靈契合統一的必然要求。
  中評社╱題: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結構功能路徑 作者:黃清賢(台灣),南開大學台灣政治研究中心主任、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國民黨原主席特別顧問兼大陸部主任

  【摘要】兩岸融合發展是當前台灣內部對於兩岸關係認知有誤區、台海外部存在干涉勢力引發高度風險時,從和平發展邁向祖國統一的重要進程,因此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具有穩定兩岸關係的意義與價值。若從結構功能主義的角度觀之,可以透過經濟層面執行“適應”的功能,透過文化層面執行“模式維持”的功能,也透過社會層面執行“整合”的功能,更透過政治層面執行“目標達成”的功能,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為兩岸同胞攜手開創美好生活建立堅實基礎。

  習近平主席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講話中指出,積極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堅決反對外部勢力干涉和“台獨”分裂活動,堅定不移推進祖國統一進程。換言之,在邁向祖國統一的過程中,除了必須排除外部干涉與“台獨”分裂的干擾變量之外,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夯實統一基礎的重要變量。

  在新發展格局中,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是重要的進程;正如中共二十大報告指出,始終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繼續致力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

  基於上述的主題意識,本文認為兩岸融合發展,可以從結構功能的路徑進行深化;亦即可以透過認知兩岸結構特性,瞭解相關功能運作的內涵,讓特定結構正確地執行有效功能,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在當前高度風險的台海風雲中,構建兩岸和平穩定、共創美好生活的契機。

  一、結構功能路徑的思維

  從結構與功能相互聯繫出發的結構功能主義,著重討論系統的整體性議題。結構功能主義認為,系統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是具有一定結構或組織化形式的體系;構成系統的各個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關聯,並且對系統整體發揮相應的功能,讓整個系統得以穩定有效運行。

  關於結構,身為思想先驅者的涂爾干(Emile Durkheim)認為,①一切的作用,不論是固定或不固定的,都會對於個人施加外部約束;這普遍存在於社會各處,不管其個別表現如何,皆具有特定的存在形式。進而言之,結構是一種整體論的觀點,需要系統性的分析才能真正理解事實;同時,結構具有約束性質,制約與決定個體的行動及思想。

  關於功能,涂爾干指出,②某些形式在某些相似形態的社會中有規則地發生,而且完成必要的功能,在特定的社會中就是正常的,反之則不正常;正常的形式要促進,不正常的形式則要消除,因此社會政策需要功能分析。他認為,③健康的社會需要存在制度化的核心價值與規範準則,否則社會將會陷入混亂,因此社會需要有不同部分在整體社會的功能聯繫,同時具有共享互通的價值。

  依據結構功能主義論者的帕森斯(Talcott Parson)主張,系統是行動者與環境互動的體系,系統有結構性,而且有秩序,有將行動指向目標的價值模式,系統想要生存,某些功能需要被滿足。對此,他提出AGIL模式,④認為行動系統能夠存在,需要有適應(Adaption)、目標達成(Goal 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模式維持(Latency)的四種功能。

  這四種功能中,“適應”是指系統因應外部環境,使自己與環境能相互調和,亦即系統由其外部環境獲得足夠的資源或能力,⑤以及這些資源或能力在該系統中的適當配置。“目標達成”是指系統界定目標並動員資源達成,也就是系統有可助於確立目標且為實現目標、激發和調動該系統能力與能量的功能。

  “整合”是指系統為了穩定性與一致性,會調整與協調各部分的需要,包括建立控制手段、調和各子系統、防止系統混亂的功能。“模式維持”則是指提供保持成員動機以激發能力的手段,亦即將能量儲存並且配置於系統的過程,包括相互聯繫的潛力維持與張力處置。

  從總體的社會系統觀之,執行這四種功能的子系統,分別是經濟系統、政治系統、社會系統、文化系統;這四者是既相互區別又相互協調,使社會處於整體均衡、自我調節、相互支持的系統狀態。換言之,結構是具有不同基本功能的、多層面的次系統,形成一種總體系統;⑥這個完整體系的四個子系統,分別對應了四項基本功能,也就是經濟系統執行“適應”的功能、政治系統執行“目標達成”的功能、社會系統執行“整合”的功能、文化系統執行“模式維持”的功能。

  二、兩岸融合發展的理念

  習近平總書記早在2014年11月1日視察福建平潭,在科技公司與多位台資企業的負責人座談時指出,兩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脈相連,文化相通,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接著繼續在2015年3月4日與5月4日、2016年3月5日與11月1日、2019年1月2日與3月10日,以及2021年3月25日的講話中,皆提到“兩岸融合發展”,讓相關的理念日趨完整,成為新時代中共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重要組成。

  兩岸融合發展的內容,例如在2016年11月1日下午三時,習近平總書記與時任國民黨主席的洪秀柱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談時,在六點意見的第三點即提出推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具體闡釋了兩岸開展經濟合作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秉持互利雙贏,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符合兩岸同胞共同利益。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共兩黨要積極發揮交流管道作用,順應經濟發展規律,創新方式,推動擴大兩岸經貿往來,加強兩岸產業合作,支持兩岸企業合作創新、共創品牌、共拓市場,擴大兩岸中小企業和農漁業合作,擴大基層民眾參與面和獲益面。

  習近平表示,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未來,要為兩岸青少年教育、成長營造良好環境,鼓勵早接觸、多交往,增進親情,瞭解大家庭,認同美好家園。大陸將本著“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將研究出台相關政策措施,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在2019年1月2日的《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他明確指出,兩岸同胞血脈相連;親望親好,中國人要幫中國人;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將繼續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為台灣同胞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讓大家有更多獲得感。

  同年3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福建代表團審議時表示,要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對台工作既要著眼大局大勢,又要注重落實落細;要加強兩岸交流合作,加大文化交流力度,把工作做到廣大台灣同胞的心裡,增進台灣同胞對民族、對國家的認知和感情。

  習近平說,要在對台工作中貫徹好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像為大陸百姓服務那樣造福台灣同胞;要把這些措施落實到位,同時要聽取台灣同胞呼聲,研究還可以推出哪些惠台利民的政策措施,衹要能做到的都要盡力去做。

  到了2021年3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更強調,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邁出更大步伐,要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勇於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換句話說,從通、惠、情的兩岸一家人視角,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邁出更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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