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18日電/前“立委”邱毅2年前指高市府所屬公務員向企業收紅包,遭市長陳菊求償,“最高法院”今天判陳菊敗訴定讞。高雄市府籲邱毅勿存僥倖。
根據法院判決,邱毅於2012年2月在中天、TVBS的政論節目表示,“陳菊的市政府裡面有一些人,企業若要拜託公文簽快點,很簡單啊,紅包拿來或是稍微招待一下”,“到高雄投資很麻煩,各個關卡很多都給你伸手、刁難”。
陳菊不滿邱毅污衊高雄市府,提起民事訴訟求償,要邱毅登報道歉。邱毅則舉地勇等案指稱高市府弊案經過媒體報道屬實,他是善意針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適當評論。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邱毅指高市府員工涉世運會貪污案並非不實,他並未故意侵害高雄市府名譽;他並未針對陳菊個人評論,且陳菊是否盡到對下屬的監督責任,是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判決陳菊敗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高雄市府新聞局長丁允恭回應,對此判決結果表示失望,並說邱毅的不實指控已逾越“合理評論”範圍,而去年底邱毅與林瑞圖也因地勇案相關不實指控而被判決有罪,“指蕉為花”的抹黑者們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