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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張亞中:社會運動沒有特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4-02 10:30:32


張亞中。(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4月2日電/反服貿學生佔領“立法院”議場進入第16天,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張亞中今天在《中國時報》發表“太陽花運動反思系列四之一-社會運動 沒有特權”指出,如果帶頭的學生認為一定要達到政治目的才肯退讓,就應該號召人民在街頭與政府對決,而不是在社會姑息氛圍下“被容許”“占領”的“立法院”內,享受冷氣,呼籲政府全盤接受自己的片面主張。這不是社會運動,而是台灣民主法治變形下的產物,是社會不分是非的結果。

  張亞中全文如下:

  “太陽花運動”是什麼樣的學運,這種台灣特色的學運與西方社運的差別在哪裡?它是台灣民主成熟的反映,還是台灣民主法治庸俗的結果?我們先來看看社會運動者應有的態度,以及運動應有的遊戲規則。按著規則走,才是君子與武士。

  第一、 社會運動是為了追求社會價值,但是本身也要接受社會價值檢驗。社會運動是為反對社會的不公義,但是如果自己也不公義,以違法來強迫政府遂行其主張,面對這種行為,政府可以理會,也可以不理會。政府願意理會是基於某些政治考量,政府如果不理會進行合法之強制驅離,這是一個合法政府堅持法律應有的防線。

  第二、 社會運動必須要有付出代價的準備。政府擁有合法的執法權力,人民擁有挑戰不義政府的不服從權利。當雙方進入對決,就進入自然社會之權力競爭的遊戲規則,這個遊戲規則包括意志力與能力的對決,願賭服輸。如果抗議的目的是向政府控訴,呼籲政府注意,那麼就選擇合法抗議;如果目的是逼迫政府接受自己的主張,以改變現狀,那就要準備與政府展開意志力對決或挑戰法律,這時難免衝突,挑戰者自然會有成敗。抗議者可選擇其中任何一種,如果以暴力挑戰成功,他可以改變現有秩序,自然取得正當性,成為英雄;挑戰者如果失敗,就必須無怨言的接受當權者的法律制裁,不要怕被拘捕,吃牢飯。西方社會運動經常不惜流血,為追求政治信仰甚而訴求恐怖主義,就是雙方意志力及能力的對決。這種為達具體政治目的而進行的抗議,絕非請客吃飯,或是辦個會準時解散的嘉年華會集會。

  一旦進入街頭 一律平等

  第三、社會運動沒有特權。學生有理想,軍警要尊嚴、商人想財富、婦女要安全。每一個人都有其社會的角色與需求。從事社會運動是為了挑戰社會現有秩序,在社會運動中如果有特權,那就不是社會運動的本質。社會運動可以特殊的身分者發動,例如學生運動,但是一進入運作時,沒有任何身分的特權,只有理念與權力的堅持與競逐。

  我們贊許與鼓勵學生關懷社會,勇於表達自己意見。學生可以抗議示威,也可以堅持自己的原則與底線,但是也要了解,學生只是一般的國民或公民,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特權。一旦進入街頭反對政府,大家就一律平等,要堅持自己的原則,就要有接受政府合法暴力取締的可能。學生天真的熱情,值得我們呵護,但是帶頭衝撞的學生也必須了解,公民身分的學生今天能夠“占領”“立法院”,是社會對學生的寬容,是馬英九不願再橫生枝節,是馬英九與王金平衝突下的畸形產物,如果天真的以為,是靠自己的力量占領了“立法院”,那可能就錯估形勢了。如果帶頭的學生認為一定要達到政治目的才肯退讓,就應該號召人民在街頭與政府對決,而不是在社會姑息氛圍下“被容許”“占領”的“立法院”內,享受冷氣,呼籲政府全盤接受自己的片面主張。這不是社會運動,而是台灣民主法治變形下的產物,是社會不分是非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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