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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王英津:對蔡英文“憲政”論述的追問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06 09:33:29


  中評社北京6月6日電/(作者 王英津)2015年6月3日,蔡英文在美國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演講時表示,未來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依循普遍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這是蔡英文第一次在公開場合對“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作肯定性表態。此話一出,引起了各界的熱議。那麼,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蔡英文的“憲政”論述?其模糊性體現在何處?其有哪幾種可能演繹解釋的方向?該論述是否意味著蔡英文放棄了“台獨”,且接受了“憲法一中”?筆者就以上問題作如下分析: 

  蔡英文在其新論述中的用詞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而非“中華民國憲法”。通常來看,憲政側重描述以憲法為主軸而開展的政治活動。因此說,“憲政”比“憲法”在用詞上更模糊,在意涵上更寬泛。這是蔡英文精心設計的“伏筆”或“預留空間”。 

  眾所周知,在台灣,承認“中華民國”的論述有三種:一是“中華民國”是整個中國(亦稱“大中國”),主權涵蓋大陸和台灣,且堅持單一“法統”,這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所作的“一中”論述,也是當下國民黨的官方論述。 

  二是“中華民國在台灣”,其堅持“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又強調兩岸對等,分裂分治,藉借治權分立,模糊主權統一,此為“獨台”論述。 

  三是“中華民國是台灣”,其雖不接受“中華民國憲法”,但接受“中華民國”(為“國號”),並堅持“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此為“台獨”論述。 

  在上述三種論述中,大陸方面僅僅對第一種論述秉持“雖不接受但可忍受”的態度,而對另外兩種均秉持明確的反對態度。蔡英文的“憲政”論述屬於上述哪一種?就其目前蔡英文的論述來看,尚無法作出具體判斷。不過,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蔡英文“憲政”論述的“奧妙”就在於其模糊性,並試圖藉此而預留出“各自表述”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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