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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融合發展問題研究
http://www.CRNTT.com   2020-03-06 00:17:22


 
  特別值得注意並重視的是,台灣社會實行政黨政治與選舉政治,並且存在追求“台獨”分裂目標的政黨與國家認同疏離的民眾;現階段,台灣各主要政黨及其當局多無意願推進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並認為緊密的兩岸交流與聯繫雖然有助於台灣民生經濟發展但不利於台灣政治主體性的維繫或者“台獨”分裂目標的實現,因此多不願意開放以形成雙向融合與一體化發展局面。

  顯然,這樣的台灣社會政治生態,如果不加以改變,無論國民黨還是民進黨還是其他政治勢力執政台灣,兩岸融合發展都將難以深化。因此,有必要“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以便一方面有助於“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特別是促進兩岸雙向融合發展;另一方面有助於提升“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成效,更好地“夯實和平統一基礎”。

  四、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原則與思路

  顯然,上述兩岸融合發展內涵及其各部分內涵之間存在的辯證互動關係,相當程度上規定了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路徑。

  實踐中,鑒於經濟的根本性、兩岸的差異性、互信的脆弱性、民意的多元性,慮及內容的敏感性與現實的可能性,宜遵循“先經濟社會後政治安全,先單向後雙向,先局部後整體,先易後難”的路徑,不斷豐富兩岸融合發展的內涵。

  其一,以增進“共同利益、國家認同”為目的。

  兩岸共同利益是兩岸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的經濟基礎條件。因此,增進兩岸共同利益應是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首要目標。其次,在不斷增進兩岸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在“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規範性作用下,通過兩岸融合發展以及各自政治體系、教育體系與輿論體系,增進兩岸民眾“兩岸一國”的國家認同,乃是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的意識形態條件。以增進“共同利益、國家認同”為目的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才能在經濟基礎與意識形態方面為和平統一創造條件,達成“以和促統”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時就強調“把工作做到廣大台灣同胞的心裡,增進台灣同胞對民族、對國家的認知和感情”。

  其二,以“兩岸一國、反對台獨”為前提。

  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需要兩岸雙方自始至終具有共同的政治意願與相向而行的行動。而當前的台灣社會,“兩岸同屬一個國家”並非普遍民意,綠營政黨追求“台獨”,國民黨沒有推進兩岸統一的意願。因此,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必須在“兩岸一國、反對台獨”這一必要的政治基礎與前提條件下進行。相應的對台政策也宜堅持基於統獨立場的差別化待遇政策取向,以有助達成“反獨促統”的目的。如此,方有助於“兩岸一國”認知的維護、觀念的普及、認同的增進,才能起到促進兩岸和平統一的作用。因此,中共十九大報告就表明了堅持“一中”、反對“台獨”的堅定意志和鮮明態度。

  其三,以“群眾路線、民間交流”為路徑。

  作為選舉型社會,台灣當局的政策包括大陸政策,台灣各政黨、政客的政治取向包括統獨取向,一切以獲得選票為依歸。政黨競爭、選舉競爭讓“上層路線”的工作幾乎失效。此外,台灣目前還是一個利益多元化的社會,沒有一個政黨、政客可以代表台灣的整體利益。因此,大陸的對台工作不宜主要走“上層路線”,也不宜寄希望於藍營政黨而假手於人。對台工作的重心,宜放在台灣廣大基層民眾方面,放在爭取民心民意、增進國家認同上。因此,深化兩岸融合發展,要以“群眾路線、民間交流”為路徑,讓兩岸和平發展、交流合作的紅利切實惠及到台灣廣大基層民眾。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時就強調“要在對台工作中貫徹好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像為大陸百姓服務那樣造福台灣同胞”。

  其四,以“整體+區域、兩條腿走路”為方式。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時發表講話,就提出“要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鑒於兩岸的差異性以及兩岸關係與台灣內部生態的複雜性,實踐中,兩岸融合發展,宜採行“整體對整體、區域對區域”的“兩條腿走路”的方式。即在兩岸整體對整體(大陸與台灣)層面推進一定程度的融合發展的同時,可以借鑒國際經驗,啟動兩岸區域融合發展。即在有條件的兩岸局部地區之間先行先試更高程度的融合發展,以為將來在兩岸整體對整體層面推行這種更高程度的融合發展探索經驗、纍積互信、奠定基礎。

  其五,以“同等待遇、單向融合”為先導。

  在當前台灣方面不願意向大陸開放因而兩岸難以雙向融合發展的背景下,大陸可以在“兩岸一國、反對台獨”的原則與前提下,以操之在我的方式,先行對台實施基於差別化待遇政策原則的同等待遇政策措施,即對台灣的藍營資本、藍營民眾實施與大陸的資本、民眾同等的待遇,從而促進兩岸產業、民眾在大陸地區融合發展。大陸2018年2月28日出台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就是同等待遇政策措施的起手式。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時要求在把已經推出的“措施落實到位”的同時,“研究還可以推出哪些惠台利民的政策措施,祇要能做到的都要盡力去做”。

  五、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如上所述,兩岸融合發展宜採行“整體對整體、區域對區域”的“兩條腿走路”的方式。如此,不僅可以起到試驗示範作用,更可在區域融合發展先行先試中讓島內台胞台企看到兩岸融合發展切實可以帶來好處,從而增強台灣社會與大陸融合發展的意願,迫使台灣當局鬆綁其大陸政策,進而促進兩岸整體層面的雙向融合發展進程。

  在區域層面,福建對台具有“五緣”優勢,具有先行先試交流合作與融合發展的較好基礎與條件。中央可在先前海峽西岸經濟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廈門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規劃與建設的基礎上,建設單邊的、可以操之在我的“兩岸融合發展先行先試區”,“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

  不僅如此,福建沿海地區包括廈門、連江,與台灣的金門、馬祖地區的交流合作與融合發展具有較好的經濟、社會、文化、政治條件,是兩岸區域融合發展的首選區域。當前,可以廈金、連馬作為融合發展試驗平台,建設“兩岸區域融合發展示範區”,先行先試有利於促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與政策措施,一方面可增強廈門、連江、金門、馬祖的競爭優勢與吸引力,為其體制改革、對外開放、建設發展提供新動力;另一方面可以促進廈金、連馬在兩岸經濟、社會、文化等廣泛領域更加自由、更加便捷、更加緊密的融合發展,率先形成共同市場與共同家園乃至命運共同體,成為兩岸經濟融合最緊密的示範區域、兩岸社會融合最和諧的溫馨家園、兩岸政治融合最包容的互信夥伴,從而在兩岸融合發展中發揮試驗示範與戰略支點作用。

  實踐中,鑒於經濟的根本性、兩岸的差異性、互信的脆弱性、民意的多元性,慮及內容的敏感性與現實的可能性,“兩岸區域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宜遵循“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先單邊後雙邊”的發展路徑,以先單邊後雙邊的“特區”模式加以推動。相應地,“兩岸區域融合發展示範區”在內涵及其建構方面可以先由經濟、社會(文化)層面開始,逐步向政治(安全)層面拓展,逐步構建“兩岸區域經濟融合發展示範區”、“兩岸區域社會(文化)融合發展示範區”、“兩岸區域政治(安全)融合發展示範區”,不斷豐富示範區的內涵。

  實踐中,考慮到當前台灣民進黨當局方面可能對建設“兩岸區域融合發展示範區”存在意願性與積極性問題,大陸宜主動作為,給金馬地區創造對通水、通電、通氣、通橋的需求,從而給台灣當局形成壓力,迫使其跟進,包括迫使其同意金馬地區同福建沿海地區“小四通”以及融合發展。為此,也為促進有關區域經濟發展與融合發展,大陸可以率先對金馬地區的台胞台企實施全面的同等待遇政策措施,特別是可以開放內地民眾自由進出金馬地區,並減免關稅進口原產於金馬地區的商品。

  結語

  當前,台灣當局阻礙兩岸雙向融合發展,大陸有必要主動作為。實踐中,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宜以增進“共同利益、國家認同”為目的,以“兩岸一國、反對台獨”為前提,以“群眾路線、民間交流”為路徑,以“整體+區域、兩條腿走路”為方式,以“同等待遇、單向融合”為先導。

  而具有地緣關係與優勢的福建,可以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方面有所作為,不僅可以率先與台灣融合發展,建設成為單邊自主的“兩岸融合發展先行先試區”,而且可以嘗試與金馬地區建設雙邊性的跨關境的“兩岸區域融合發展示範區”,試驗示範融合發展,以有助於兩岸整體層面的融合發展特別是雙向融合發展的推進。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0年2月號,總第2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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