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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故事|違規幫辦換來一紙處分
http://www.CRNTT.com   2023-09-05 17:50:58


  中評社北京9月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我明明知道縣裡在政商交往方面有‘六不准’規定,但還與企業發生不正當經濟往來,事至今日,實屬咎由自取。”近日,江蘇省射陽縣某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劉某面對開除黨籍和撤職處分,痛悔地流下眼淚。

  此前,射陽縣紀委監委接到張某舉報,反映劉某幫他辦理企業報批手續,收受錢款不辦事,並就此線索展開調查。

  “我們縣在政商交往方面有‘六不准’‘六可以’‘六應當’等規定,明確界定有關職能部門和黨員幹部在服務企業中什麼不能做、什麼可以做、什麼必須做,你為什麼還收受人家錢款?”在調查過程中,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向劉某問道。

  “他給我的錢早就退了。”劉某趕忙辯解。

  “錢款已退,他為什麼還要舉報你?”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追問。

  “那我就不知道了。”劉某顯得若無其事。

  調查一時陷入僵局。於是,調查人員便直接找張某進行核實。

  “我就是衝著他是窗口工作人員,衝著他有廣泛的人脈關係,才找他辦事並送錢給他的。”張某自述是在辦理營業執照過程中與劉某認識的。

  張某的企業主要是利用建築垃圾生產免燒磚,由於存在污染,立項和環評等手續遲遲辦不下來。一個著急要辦手續,一個有著“廣泛的人脈關係”,二人一拍即合。劉某向張某索要5萬元,聲稱可以幫助他辦理相關手續。為了討好劉某,張某還為劉某推銷過白酒,先後兩次借款7000元給劉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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