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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委引渡首案 13年逃犯緝回
http://www.CRNTT.com   2018-12-02 14:40:32


(圖片來源網絡)
  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11月30日,在中保兩國執法部門密切合作下,外逃保加利亞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姚錦旗被引渡回國。這是今年3月國家監察委員會成立後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中國首次從歐盟成員國成功引渡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業內專家表示,這次引渡一方面說明中國監察體制改革,特別是監察委設置與國際接軌,利於與其他國家制度對接和交往協調。另一方面,這亦是良好開端,將來任何潛逃在外的腐敗分子注定無處可逃。/大公報記者 張寶峰北京報道

  1956年出生的姚錦旗曾任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於2005年12月出逃。同月,浙江省辦案機關對姚錦旗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2018年10月3日,國際刑警組織對姚錦旗發布紅色通緝令。10月17日,保加利亞警方根據紅色通緝令抓獲姚錦旗。11月26日,保加利亞索菲亞地方法院作出裁決,同意向中國引渡姚錦旗。

  嫌犯:外逃生活太淒涼

  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姚錦旗被成功引渡回國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舉措,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成功實踐,也體現了近年來中國積極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的有效成果。

  11月30日上午9時,姚錦旗在首都國際機場三號航站樓面對媒體採訪說,“我2016年拿到了保加利亞綠卡,今年還提交了入籍申請,本以為終於自由了,沒想到一上『紅通』,沒多久警車就開到了我面前。外逃生活太淒涼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實際一點都不自由。回顧過往13年,被抓是必然的。拖在那裡,只會把自己拖死,斷了後路。”

  據中央追逃辦有關工作人員介紹,本次姚錦旗案中,中方以國家監委名義提出引渡請求,得到了保加利亞方面的尊重、認可和支持,並非常及時、快速地做出了反饋。當前,中國已與50餘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並與不少國家探索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為基礎開展引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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