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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西州委原常委梁彥國被"雙開"
http://www.CRNTT.com   2021-02-09 17:11:23


  中評社北京2月9日電/據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青海省海西州委原常委、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常務副書記、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梁彥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彥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不堅決、陽奉陰違、敷衍了事、失職棄責,甚至搞變通、打折扣、做選擇,對青海興青公司長期存在的非法開採問題不抓不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和贈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濫用職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貪欲膨脹,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項目承發包、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職務犯罪。

  梁彥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中央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情況下,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相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梁彥國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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