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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西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安順開除黨籍
http://www.CRNTT.com   2021-01-29 10:27:47


(圖源:新京報)
  中評社北京1月29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山西省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山西省監委對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安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安順違反政治紀律,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並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借用他人大額錢款;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監管職責,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並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監管職權和職務影響,在職務調整、銀行監管、行政處罰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監管職權,擅自違規變更行政處罰,破壞監管秩序,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張安順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熱衷迷信活動,一心燒香拜佛,祈求仕途順利平安;漠視黨紀國法,收受監管對象巨額賄賂,濫用職權,棄守監管職責,縱容包庇金融機構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由金融秩序的維護者淪為破壞者,嚴重損害監管權威和公信力。張安順長期插手被監管機構人事工作,為他人在職務調整、銀行招考等方面謀取人事利益;奉行庸俗處世之道,熱衷酒場飯局,結交“老鄉”,“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張安順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保監會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安順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山西省監委研究決定,將張安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安順簡歷

  張安順,男,漢族,1959年4月生,河南舞陽人,在職大學文化程度,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10月至2003年11月,先後在中國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許昌分行、許昌市中心支行、濟南分行鄭州金融監管辦事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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