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1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聽說了嗎?社區主任洪某海的黨員身份被撤銷了,還被批評教育了!”日前,一起違規入黨的案例通報後,引起了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新店鎮下後濱社區居民們的討論。
事情還要從2019年底的市委提級巡察和區委上下聯動巡察說起,巡察組工作人員查閱資料時,發現下後濱社區主任洪某海竟然去一家企業申請入黨。
此事有點蹊蹺。根據規定,入黨申請人應當向工作、學習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沒有工作、學習單位或工作、學習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而洪某海並未實際在企業任職,一直在社區工作,為何舍近求遠跑去一家企業入黨?巡察組立即將線索移交給翔安區紀委監委。
“洪某海在社區的任職情況,你知道嗎?”
“他本人在培養考察期間,有無主動匯報個人情況?”
“支部在發展黨員過程中,是如何落實培養考察任務的?”
“你知道這樣異地發展黨員是違反規定的嗎?”
調查組通過查閱檔案、約談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對洪某海的入黨過程進行了複盤。
原來,此前洪某海入股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蝦苗養殖場,但未實際到該企業上班。發現該公司有黨支部後,洪某海動起了在企業入黨的念頭,並向企業黨支部遞交了入黨申請書。2015年8月,洪某海當選下後濱社區居委會主任後,既未向企業黨支部報告社區任職情況,也未向社區黨組織報告其在企業申請入黨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