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公安廳原副廳長之子獲刑4年 曾受賄非法持槍
http://www.CRNTT.com   2020-05-12 10:58:57


  中評社北京5月12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廳長孟建偉之子孟根達來違紀違法細節獲公開披露。記者注意到,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發布《孟根達來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孟根達來利用其父親孟建偉擔任包頭市公安局局長、政法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等職務形成的影響力,為多位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錢財195萬餘元,并非法持有槍支、彈藥。2019年12月,孟根達來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另據官方通報及媒體報道,2018年孟根達來落馬同期,其父親孟建偉、母親劉麗萍、哥哥孟銀柱也已被查。2020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原委員、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一案,在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公安廳副廳長之子受賄、非法持槍

  公開資料介紹,孟根達來,男,蒙古族,1981年8月出生,大學文化,2000年11月參加工作,200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內蒙古包頭人。

  孟根達來早年從警校畢業後,曾在包頭市公安、檢察系統工作,2016年3月出任包頭市紀委副縣級檢查員,2018年9月任包頭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協機關紀檢監察組副縣級檢查員,2018年10月30日被立案審查調查。

  起訴書顯示,孟根達來受賄金額達195萬餘元,均處於其父在包頭及自治區公安廳任職期間。

  其中,2008年9月,包頭市大宇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大宇礦業)在開采鐵礦石過程中,因開采越界進入內蒙古包頭鑫達黃金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鑫達黃金礦業)礦權開采區域。為解決開采糾紛事宜,大宇礦業負責人孫悅找到孟根達來幫忙協調此事,并承諾事成後給予回報。
<nextpage>
  孟根達來通過其母親劉麗萍找到鑫達黃金礦業董事長張歷聲協調,張歷聲考慮到孟根達來父親孟建偉時任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的職務影響力,默許了大宇礦業可以在鑫達黃金礦業礦區範圍內繼續開采。

  2009年5月下旬,為表示感謝,孫悅送給孟根達來100萬元人民幣,并將這筆錢直接投資入股到包頭市元泰隆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孫悅為該公司大股東),由孫悅負責管理代持孟根達來所占有的股份。至2016年底前,孫悅陸續通過現金和銀行轉賬的方式,將上述100萬元人民幣本金及入股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營利收入轉給孟根達來。

  起訴書還介紹,2010年6月,包頭市公安局交管支隊車管所停辦了三軸全掛車登記落戶業務。包頭市紅岩機械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曹守軍為了能順利給其公司生產的三軸全掛車辦理注册登記,請托孟根達來幫忙協調。

  孟根達來通過與時任包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安銳、包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所長沈成利協調打招呼,在2011年6月為包頭市紅岩機械有限責任公司旗下的包頭市豐馳汽車運輸服務有限公司順利辦理了三軸全掛車登記落戶手續。當時包頭市其他運輸公司銷售的三軸全掛車必須掛靠豐馳汽車運輸公司并交納管理費落戶,曹守軍一度壟斷了包頭市三軸全掛車登記落戶市場。2011年6月左右,曹守軍送給孟根達來14萬美元人情費,孟根達來轉送沈成利未果後將此款據為己有。

  作為公安廳副廳長之子,孟根達來還出面幫他人協調非法購槍涉案事宜,其本人也非法持有槍支彈藥。

  起訴書指出,2016年,孟根達來找到時任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區分局副局長張一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朱潤生協調,為王立群涉槍案件說情。在朱潤生關照下,昆都侖區公安分局對此案以行政案件立卷,但未對王立群做任何處理。

  孟根達來被查後,呼倫貝爾市監察委辦案人員於2018年10月30日、11月27日、12月8日,在孟根達來位於包頭市住所及車庫搜查出疑似槍支5支、疑似氣槍鉛彈3盒共1096發、疑似小口徑子彈256發。

  經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送檢的長短5支疑似槍支中黑色禿鷹牌氣槍及黑色手槍各一支,符合槍支認定標准,屬於槍支,另外三支不能確定為槍支。送檢的3盒鉛彈共1096發能够配合槍支使用。經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送檢涉案的256發疑似口徑子彈系小口徑步槍彈,均能正常擊發。
<nextpage>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孟根達來到案後能够主動交代組織尚未掌握的部分事實,并將涉案的贓款、贓物上繳辦案機關。檢舉揭發他人違法事實(部分違法事實已查實),具有立功表現。

  父母兄長均被查

  孟根達來出現違紀違法行為,與其擔任正廳級職務的父親孟建偉分不開。

  官方履歷顯示,孟建偉曾任烏蘭察布盟公安局局長,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正廳級)等職,2017年12月退休。

  2018年10月30日,退休近1年的孟建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同年11月2日,呼倫貝爾紀委監委通報包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原主任科員劉麗萍被查。

  《中國新聞周刊》2019年曾報道,劉麗萍是孟建偉妻子,孟根達來是孟建偉的次子。報道還援引知情人士的說法,孟建偉長子孟銀柱也同時被抓,“孟銀柱開設賭場,并利用其父影響力,成為很多賭場老板的靠山,并多次撈人。”

  2019年5月,孟建偉被開除黨籍。內蒙古紀委監委通報指出,孟建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及其子女收受對方巨額財物,縱容、允許配偶在其管轄地區經商辦企業,縱容、默許配偶以本人名義為親屬安排工作;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幹預案件審查,違規批准購買民用槍支彈藥;生活作風腐化,造成不良影響。

  2019年6月,內蒙古紀委監委刊發文章《“傘”上之“傘”孟建偉》。其中提到,孟建偉無視黨紀國法、執法犯法,違規幹預辦案,親自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并且,在他這把“大傘”庇護下,包頭市還滋生了多把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nextpage>
  文章還介紹,孟建偉對家人失管失教,默許家人利用自己職權影響力貪贓枉法,在管轄範圍內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與社會涉黑涉惡人員交往,插手幹預有關案件,形成了“家族式”腐敗,成為了保護家人的“傘”。在其任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他指使妻子開奇石店,洗白違紀違法所得,同時千方百計斂財。黑社會組織頭目郭某某就曾在該奇石店花數十萬元高價購買奇石。2011年6月,1名涉嫌開設賭場罪犯罪嫌疑人通過孟建偉的大兒子辦理取保候審後逃脫了後續的偵查和審判。孟建偉的二兒子生活奢靡,道德敗壞,與社會閑散人員稱兄道弟,幫人辦事後心安理得地受賄,并非法持有槍支、彈藥。

  被查近1年後,孟根達來首先迎來審判時刻。

  據鄂倫春旗紀委監委官網消息,2019年10月18日,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法院以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對包頭市紀委監委原副縣級檢查員孟根達來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座無虛席,來自呼倫貝爾市紀委監委、鄂倫春旗紀委監委及鄂倫春自治旗以案促改相關單位的黨員幹部近50人在現場旁聽并接受警示教育。

  “我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我對不起黨和組織的多年培養,我現在很悔恨,我認罪……”被告人孟根達來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同年12月26日,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對孟根達來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孟根達來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三十萬元。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三十萬元。

  此外,對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孟根達來非法所得195.5744萬元予以收繳,上交國庫;對扣押在案的黑色手槍和禿鷹手槍各一支、5.5毫米1096發鉛彈、256發小口徑運動步槍彈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收繳後按照規定處理。
半個多月後,其父孟建偉也站上被告席。

  據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微信公衆號消息,2020年1月15日、16日,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原委員、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一案,在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nextpage>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孟建偉利用擔任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包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等職務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來源;其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各自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本案將擇期宣判。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