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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
中評社北京5月25日電/據中國文化報,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簡稱《非遺法》)頒布實施十周年。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簡稱《公約》)之後,我國是世界上最快出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律的國家之一。
《非遺法》的頒布實施,標誌著我國非遺全面進入有法可依、依法保護的新階段,為我國非遺治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大大提升了非遺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
過去十年,是我國非遺保護高速發展、不斷規範的重要機遇期,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的勝利召開,尤其是2017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所作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的報告,以及2019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公報《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我國《非遺法》實施和非遺治理能力現代化發展發揮了重要推動作用。我國在非遺治理理念、制度機制建設、治理模式探索等方面都取得顯著成績,為國際非遺治理貢獻了中國經驗、中國方案、中國智慧。
首先,《非遺法》推動了具有中國特色非遺治理理念的確立,創新發展了國際非遺治理理念。在《公約》維護人類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非遺法》指出我國非遺保護的目的是“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圍繞這個目的,我國逐步發展了具有中國特色的非遺保護理念。“以人民為中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初心,是一百年來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實現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根本信念,也是《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和黨的十九大報告所提出的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基本理念。非遺源於人民,傳承於人民,理應服務人民,由人民共享。黨中央明確提出的“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為新時代我國非遺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要推動非遺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從而實現非遺“見人見物見生活”。從“以人民為中心”到“雙創”“三見”,我國非遺保護理念不僅回答了非遺是誰創造、為誰保護、由誰保護的問題,而且回答了非遺如何保護、如何判斷非遺保護成效的問題,不僅為確保《非遺法》目的實現指明了方向,而且為國際非遺治理理念創新發展提供了中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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