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8日電/“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缺乏有效手段,崗位廉政風險未排查到位;單位黨組織主體責任及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報告存在照搬照抄現象;公職人員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未清理到位……”近日,浙江省鬆陽縣各鄉鎮(街道)黨(工)委、縣直單位黨組織都收到了由縣委下發的《十屆縣委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整改清單》,要求全縣各黨組織逐條對照共性問題開展全面自查自糾,確保清理到位。
鬆陽縣根據十屆縣委對32個黨組織巡察發現的977個問題以及對村(居)延伸巡察中發現的3304個問題,經過多次討論,反覆推敲,總結提煉,梳理出巡察共性問題整改清單30項,共涉及黨的政治紀律、基層組織建設、幹部監督管理等8個方面共性問題。該縣要求各單位對照整改,力求共性問題有針對性、整改落實有實效性,確保巡察空檔期間整改工作先行一步。
該縣已將自查自糾情況納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和縣委巡察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整改工作不重視、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後又出現同類情況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並通過電視、報刊等媒體進行公開曝光,營造不敢、知止的氛圍。
“每一輪巡察結束後,我們都會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統計、分析、梳理,發現一些同樣的問題在不同的單位普遍存在。”縣委巡察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按要求,一屆任期內巡察全覆蓋需要五年時間,如果其他單位都坐等巡察再整改,小錯容易釀成大錯。我們對相同的‘病症’,列出‘問題清單’提出‘治療處方’,讓各單位‘對號入座’,對照整改,爭取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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