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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手的農忙路
http://www.CRNTT.com   2022-12-20 18:51:04


  中評社北京12月20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報道,“小兄弟,你看咱村這條農忙路,搶手得很呀……”接到群衆關於村內賬目管理問題的舉報,我跟隨審查調查組到河南省鶴壁市淇濱區金山街道辦事處辛村核實相關情況,沒想到從村民口中發現了新的問題綫索。

  辛村西頭,有一條0.815畝的農忙路,4戶村民共用這條路夏收、秋收,一直相安無事。後來,一家企業為了經營租用這條農忙路,4戶村民因為承包費問題發生糾紛,這條路變成了一條“燙腳”的矛盾路。

  “這條路挨著我們4家,按理說,這條路的租賃費用應該歸我們4家分,但其中一家的兒子是村支書啊,他占著所有費用,一點也不給我們。”一戶村民抱怨說。

  為搞清來龍去脈,我們審查調查組隨即前往金山街道辦事處了解情況。據了解,2001年10月,鶴壁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與辛村村委會簽訂合同,承包這條農忙路10年,承包費由其中一戶村民收取,此戶村民為村支部書記劉某某的父親。因其他3戶村民對農忙路承包費歸屬問題提出質疑,2007年6月,金山街道辦事處司法所經調查後出具人民調解協議書,認定該農忙路歸村集體所有,承包費歸村集體。

  “根據調解協議書,這條農忙路的承包款不應該歸屬於你們4戶中任何一戶,而是應當歸集體所有。”在充分調查後,農忙路的歸屬情況逐漸清晰,我們向村民的答複也更加肯定。

  正當審查調查組剛鬆了一口氣的時候,新發現的材料又讓案情出現轉折。原來,在2011年12月合同到期後,該公司又續租了這條農忙路10年,為平息因上述農忙路產生的糾紛,租賃費19380元一次性支付給了4戶村民。表面上,租賃費變成了“平均分配”,實際上,本應屬於集體的資金,被以平息村民矛盾的名義分給了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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