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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委與有關單位聯合印發意見
http://www.CRNTT.com   2021-01-18 15:30:12


  中評社北京1月1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察委網站報道,記者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獲悉,國家監委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和完善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意見(試行)》。這是進一步推進法法銜接工作規範化、法治化的新舉措。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高度重視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先後單獨或會同司法機關出台了多項法法銜接制度規定,對推動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規範化、法治化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改革的持續深化,法法銜接工作面臨現行規定已不能完全滿足工作需要、實踐中出現的諸多新問題需通過完善制度規範予以解決、部分地方探索制定的規定需總結規範等問題。同時,2018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事訴訟法作出了重大修訂,現有法法銜接規定需要與其進行對接和完善。為此,國家監委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研究起草了《意見》。

  據介紹,《意見》共9部分69條,涉及管轄、證據、留置與刑事強制措施、移送起訴、審查起訴、審判、從寬處罰、涉案財物等方面問題。《意見》堅持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將法法銜接工作放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大局中謀劃,聚焦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後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措施,進一步規範法法銜接關係,對於促進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執法部門在辦理職務犯罪案件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健全銜接順暢、權威高效的工作機制,推動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工作的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要帶頭執行,牢固樹立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合法並重,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要加強與司法機關、執法部門的溝通協作,支持司法機關、執法部門依法履職,自覺接受監督,促進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的貫通融合,進一步規範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工作,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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