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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
http://www.CRNTT.com   2023-12-30 12:51:56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評社北京12月30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12月29日下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決定》系統總結近年來備案審查工作實踐經驗,創新備案審查制度機制,增強備案審查制度剛性,有利於更好履行憲法法律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監督職權,完善中國特色憲法監督制度。

  備案審查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憲法監督制度,是保障憲法法律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的重要制度。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突出強調開展備案審查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黨中央關於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工作要求開展制度構建,通過決定的形式將黨的決策部署固化形成完備的法律制度。

  據瞭解,《決定》主要聚焦六個方面內容。一是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對開展備案審查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作出明確規定。二是堅持有件必備,進一步明確和擴大備案範圍,加強備案工作。三是堅持有備必審,綜合運用依申請審查、主動審查等多種審查方式,加強審查工作,明確在備案審查工作中推進合憲性審查的思路和重點,完善審查方式和機制,細化重點審查內容。四是堅持有錯必糾,完善糾正和撤銷的程序機制,充分發揮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作用,增強備案審查糾錯剛性,堅決糾正違憲違法行為。五是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六是對地方人大備案審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為地方備案審查工作提供借鑒指導。

  記者注意到,《決定》第六條規定,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在監察、審判、檢察工作中發現法規、司法解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或者存在合憲性、合法性問題的,可以逐級上報至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由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審查要求。

  “我們同中央辦公廳法規局、司法部、國家監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都建立了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以監委為例,地方監委在工作中發現某個法規或者司法解釋有問題,可以逐級反映到國家監委,由國家監委向我們提出書面審查要求。《決定》出台後,我們還會進一步加強與國家監委的溝通和銜接聯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室主任嚴冬峰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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