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0日電/據人民網報道,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原副主任李慶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慶雄政治上蛻變,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和違規購買使用公務車輛,收受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紀律意識淡漠,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家風不正,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大搞權錢交易,和不法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調整土地容積率、改造“三舊”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慶雄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慶雄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