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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商不法同盟的湮滅
http://www.CRNTT.com   2019-07-10 10:57:04


 

  經調查,涉案的4名公安幹警中,楊春只參與了入股分紅,并沒有參與案件造假。陳再安是一名業務型幹部,在靖州口碑較好,但家庭條件一般,他交代,沒能抵擋住利益誘惑。事發之後,陳再安的第一反應就是入股的20萬元不要了,只求儲某別把自己供出來。

  “對儲某給他的股份,他認為如果沒有什麼特殊、偶然事件的話,一般來講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問題。即便有,憑他的能力也能把這個事情處理好。但是恰恰是因為這種過度的自信,以及僥幸心理,把自己給搭進去了。”該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

  陳再安、楊春、尹某相繼被突破以後,楊建國也接受了組織審查,警商勾結的不法同盟宣告湮滅。

  經調查,2012年至2017年,楊建國逢年過節都會在辦公室、住處等地收受紅包禮金,6年來共收受36名下屬紅包禮金34萬多元。違反組織紀律,賣官鬻爵,收受他人財物30多萬元。利用職權為他人打招呼、解決糾紛,先後收受他人財物50多萬元。入股涉黃場所并充當“保護傘”,謀取不正當利益。

  最終,楊建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8年10月,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9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陳再安等人也受到紀法嚴懲。

  “我是副縣長,也是公安局長,儲某是個生意人,與我相交肯定是為了利。我愧對組織對我的關心和培養,我沒有把握好手中的權力,所以走到現在這個地步,我認罪,我悔罪。”楊建國心中充滿悔意,不過為時已晚。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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