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1日電/終身監禁的運用,消除了社會公眾的疑慮,既是對十八大以來中國反腐的強力承諾,也是對未來中國反腐走向的肯定,那就是決不會停止反腐步伐。
從近幾年的審判實際可以看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腐敗官員已越來越少,慎用死刑已成為常態。因此,未來腐敗官員被判處終身監禁決不會是個例。腐敗官員是否會被決定“終身監禁”,需要根據其涉案數額和腐敗犯罪情節及其造成的影響,這些綜合因素決定了其是否會把“牢底坐穿”,在未來被查處的腐敗官員中,被決定“終身監禁”的比例會有所升高,加大對腐敗的懲治力度應當是一個趨勢
法院對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涉嫌受賄兩億多元)作出的判決一旦生效,意味著他將在獄中度過餘生。
10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魏鵬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依法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他並非第一個被決定“終身監禁”的腐敗官員。
10月9日,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一審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白恩培也是刑法修正案(九)設立終身監禁制度以來首個被決定終身監禁的腐敗官員。
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的反腐敗研究專家表示,據此可以看出,通過“終身監禁”加大對腐敗的懲治力度應當是一個趨勢。
釋放中央依法從嚴懲處腐敗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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